[問題]為什麼花岡二郎不入忠烈祠,不發行紀念幣
花岡一郎,與花岡二郎,是霧社事件時原住民出身的日本警察。
兩人不願鎮壓原住民,也不願意背叛自己效忠的日本政府,選擇自殺身亡。
花岡一郎的妻兒也自殺身亡,花岡二郎勸阻懷孕妻子自殺,所以妻兒還存活。
花岡一郎被奉入忠烈祠,同樣也是自殺身亡的花岡二郎卻被遺漏了。
我認為花岡二郎也該享有與花岡一郎的待遇。為什麼不把花岡二郎奉入忠烈祠呢?
花岡二郎不願一鎮壓原住民,又追隨殉職的日警同事自殺殉死
不願入陷入族群仇殺,努力追求族群和諧;又勸阻妻子自殺,保留妻兒生命。
為什麼不把二十元硬幣上的屠夫莫那魯道撤下來,換上花岡二郎呢?
台灣不是很需要族群和諧嗎?為什麼還發行硬幣,紀念策動族群仇殺的莫那魯道?
花岡二郎不是更加符合台灣社會現今的族群和諧精神,也符合普世人道價值嗎?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8A%B1%E5%B2%A1%E4%B8%80%E9%83%8E&variant=zh-tw
花岡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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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奇斯·諾敏(1908年-1930年),日語名花岡一郎,是台灣荷歌社泰雅塞德克族 原住
民,日治時期蕃童教育所巡查。1930年霧社事件發生後,全家自殺。其中可能原因為:
1.不願鎮壓同族;2.無法接受兄長殺害日本平民
[編輯] 生平
1921年,因台灣教育令頒布,他破例進入僅能有日籍兒童就讀的埔里小學校。並於畢業後
擔任巡查(今警察)乙職。除此,他也任教於馬赫坡蕃童教育所,擔任該地原住民教職。
該教職是台灣原住民首位,也是台灣總督府「理蕃政策」之一。
1930年10月27日霧社事件發生,馬赫坡頭目莫那魯道與日本警方發生衝突。由於他是原住
民一份子,因此他必須參與反日行動。但他其實不願反抗培養他成材的日本政府。因此,他
選擇剖腹自殺了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2%A8%E4%B8%AD%E7%B7%8B%E6%AB%BB
較引人爭議的地方在於因霧社事件而被入祀忠烈祠的還有花岡一郎,但是在同一時間自殺
的花岡二郎卻沒有同樣獲得入祀忠烈祠的待遇。這使得花岡二郎的親屬感到不可思議的地
方。
當年花岡倆並不是為抗日而死,但是花岡一郎卻能入祀忠烈祠,而以相同原因及同一時間
自盡的花岡二郎卻沒有被入祀忠烈祠。
然而這樣的爭論至今仍是無解。
http://www.oceantaiwan.com/land/20000505.htm
發生於 1930 年 10 月 27 日清晨的霧社事件,居住高山上「野蠻的、不具人理的」南島
系臺灣人竟利用開運動會之際對日本理蕃警察發動奇襲,成功地在霧社公學校操場殺死包
括能高郡守、霧社警察分室主任、霧社分室所屬各社分駐所理蕃警察,居民、學童及家長
等 134 個日本人 (二位漢系臺灣人,因係著日本衫而遭誤殺) 。作戰的計畫與執行幾近
完美無缺,這一點日本人迄今仍百思不得其解。花岡一郎、二郎這對義兄弟在整個事件中
所扮演的角色頗具戲劇性;兩人均是日本理蕃警察課刻意培養的樣板,埔里尋常小學校高
等科畢業後,一郎繼續升學,進入台中師範,以優異成績結業,被錄用為乙種巡警。二郎
沒有升學,被錄用為霧社分室的警護員。同樣也在理蕃課的安排下,一郎娶川野花子、二
郎娶高山初子為妻,兩女都是泰雅族,都曾就讀於埔里尋常小學。花岡二人的學歷與婚配
,在當年的霧社無人不欽羨。但在那個不幸的日子裡,一郎在某種原始的神祕力量的呼喚
下,脫下日警制服換上蕃裝,高舉著蕃刀跳入霧社公學校操場的腥風血雨之中 ……
10 月 29 日奪回霧社的警察隊在二郎的宿舍牆上發現用毛筆寫在約 9 尺白紙上的兩人
連名的遺書:
花岡兩
我等必須離開此世,蕃人因飽受役使終於爆發積壓己久的公憤,
我們也被蕃人逮捕沒有任何辦法。
昭和五年拾月貳拾柒日午前九時
蕃人固守各方面,所以郡守以下職員全部死在公學校
11 月 8 日,在 Hogo 社附近發現花岡一郎夫妻及其長子、花岡二郎及其家人的屍體,
根據台中州知事水越的報告:昨報在縊死的屍體下方橫臥的三個屍體,證實是花岡一郎及
其妻川野花子與長子幸男 (出生後約一個月) 。花岡一郎穿和服,拉開腹部的衣服切腹,
腸子暴露在外,身體仰臥,頭邊有一把蕃刀及鞘;其右是妻子花子的屍體,也是仰臥,左
頸部有很深的刀痕。花子左手抱著長子幸男,幸男露出頭蓋骨,肉己腐爛,不見刀痕。以
上三人並列,形成川字仰臥,而頭邊有一面鏡子,其旁有白粉及錢包,身旁的樹木上有削
開一尺左右的三行遺書,由於是以木片的燒灰寫成已無法判讀,只能勉強認出“死”字。
川野花子穿花紋和服繫日式腰帶。另據驗屍時在場的朝日新聞記者木村的報導:最前面的
屍體是二郎,穿和服,腰插蕃刀兩把,盛裝縊死。據說,高山初子當時也願同死,但丈夫
二郎極力勸服她保護肚裡的小生命,堅強活下去。花岡一郎夫婦死時穿的和服,是他們在
結婚時穿的禮服。如此,在擊殺日人時穿蕃服、而自殺時換穿和服。義理上表現毫不含糊
,可謂進退有節。
向來島內、外的霧社事件之研究,對花岡二郎在事件過程所扮演的角色很少注意。身為能
高郡霧社警察分室警護員的花岡二郎,據稱事件發生當時在分室值班。攻擊霧社分室的任
務是由 Mona Rudao 親率族人進行,身穿日警制服的花岡二郎,面對凶神惡鬼般的 Mona
Rudao 時,心裡是什麼感覺?當時現場情況究竟如何呢?
在探討花岡二郎的角色之前,先來檢視一項具關鍵性的事體;事件發生當時霧社分室所
屬的電話線路到底是否曾遭破壞?發動偷襲的一方,若在發動之際就把對方的通訊系統切
斷,等於把異常的訊號通知對方,對方在測試通話時若發現情況有異而採取防範措施,則
偷襲成功的機會不大。 Mona Rudao 對此似有充分認識,而未將霧社分室所屬的電話線路
加以破壞,這點是有證據支持的;在《台灣霧社事件》收錄有事件發生後最早進入霧社的
警察隊奪回霧社分室時,森田理蕃課長的經驗談:「時間是 1930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8 時 5 分左右。霧社分室內受到相當大的破壞,桌椅翻倒,有一部份資料散落在地上。
我立刻檢查電話。我親自搖動當時舊式手搖電話機後拿起送話筒,收話的是能高郡警察課
。我說 8 時 5 分高井部隊己經奪回霧社。對電話線的完好如初,令我非常高興,立刻高
聲告訴大家說電話是通的。」如上,既然電話線路完好如初, Mona Rudao 率領其族人於
當日上午 3 時半出動,他們分別襲擊 Mahebo 、 Boalum 、 Hogo 等地警察駐在所,殺
死日警,搶奪兵器彈藥並縱火焚燒。 Mahebo 到 Boalum 約 2 公里, Boalum 到 Hogo
約 8 公里, Hogo 到霧社約 4 公里,即使他們腳程迅速,至少也需要 3 、 4 小時,始
克完成對霧社的包圍。日方應有充分預警時間,減少人命損失。可是事實上卻演變成一網
打盡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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