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如果台灣使用美國那套選舉制度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時間10年前 (2014/11/27 20:53), 編輯推噓7(7064)
留言71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會更代表民意嗎? 把台灣劃分成北中南和離島區4塊,玩美國那套的話 會不會更能代表民意? 還有如果美國使用台灣直接民主制一人一票制會不 會更能代表民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109.20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sk-why/M.1417092781.A.2C1.html

11/27 20:56, , 1F
請具體說明是美國的哪一套選制;尤其參眾議員的選舉方式
11/27 20:56, 1F

11/27 20:56, , 2F
就不一樣了。
11/27 20:56, 2F

11/27 20:58, , 3F
我說的是總統大選贏者全拿的那個。這制度是2黨制妥協產物
11/27 20:58, 3F

11/27 23:43, , 4F
你說的是選舉團制吧,那個制度目前應該只有美國使用,但那
11/27 23:43, 4F

11/27 23:45, , 5F
是有歷史和地理因素的,制憲初期比較主要的意見有兩派,一
11/27 23:45, 5F

11/27 23:46, , 6F
派是主張類似內閣制,由國會選舉總統;另一派是主張行政應
11/27 23:46, 6F

11/27 23:47, , 7F
與立法分權,反對由國會選舉,但是以當時美國的地理大小,
11/27 23:47, 7F

11/27 23:48, , 8F
要由人民直接選舉是非常困難的,所以才有選舉人的概念。
11/27 23:48, 8F

11/27 23:49, , 9F
回過頭來討論你的問題,怎麼樣才是「更能代表民意」其實沒
11/27 23:49, 9F

11/27 23:49, , 10F
有統一的標準,例如有人主張總統選舉該採絕對多數制,而不
11/27 23:49, 10F

11/27 23:50, , 11F
應是相對多數制,依這樣的定義來說,實為相對多數制的選舉
11/27 23:50, 11F

11/27 23:51, , 12F
人團制一樣無法代表民意。但如果考慮到「不表態」也是一種
11/27 23:51, 12F

11/27 23:51, , 13F
民意,強迫社會大眾一定要二選一其實也不見得就是民主的考
11/27 23:51, 13F

11/27 23:52, , 14F
量下,相對多數可能更能體現民意。至於選舉人團制或人民直
11/27 23:52, 14F

11/27 23:52, , 15F
接選舉制更是牽涉到票票等不等值的價值問題,從人數上來看
11/27 23:52, 15F

11/27 23:57, , 16F
行政區大小內人數不同,但其對等的選舉人票數卻不見得對等
11/27 23:57, 16F

11/27 23:58, , 17F
形成每一票背後支持的人數不等大,也就是所謂的票票不等值
11/27 23:58, 17F

11/28 04:57, , 18F
美國聯邦那種與其說是民意,更像是在代表「州意」
11/28 04:57, 18F

11/28 07:26, , 19F
不是很明白「不表態」的民意如何能在相對多數制中體現
11/28 07:26, 19F

11/28 09:55, , 20F
美國其實是聯邦啊, 每個州連法律都有差異
11/28 09:55, 20F

11/28 23:05, , 21F
絕對多數一定得要選到某一個候選人有過半數才可有結果,如
11/28 23:05, 21F

11/28 23:06, , 22F
果今天出現三個候選人,三個人都沒過半數,就必須進行重新
11/28 23:06, 22F

11/28 23:06, , 23F
票選,或是減額後票選(取前兩名),這個時候問題就來了,我
11/28 23:06, 23F

11/28 23:06, , 24F
萬一就是不喜歡有可能過半的那兩位候選人怎麼辦?
11/28 23:06, 24F

11/28 23:07, , 25F
我就是不想表態說這兩個人我比較喜歡誰。相對多數決的情況
11/28 23:07, 25F

11/28 23:08, , 26F
只要相對多數就可以有結果,可以很明確的看到有多少人支持
11/28 23:08, 26F

11/28 23:08, , 27F
或不支持最高得票者。但是絕對多數下,要嘛就是大家只看得
11/28 23:08, 27F

11/28 23:10, , 28F
到最後的兩個候選人,其他沒意願投這兩個人的要嘛不去投,
11/28 23:10, 28F

11/28 23:10, , 29F
要嘛投廢票,而通常專程去投廢票的人很少,所以結果就是這
11/28 23:10, 29F

11/28 23:11, , 30F
些人絕大多數都不會去投票,然後在得票率上完全看不出結果
11/28 23:11, 30F

11/28 23:11, , 31F
這些人的意見成為隱性的意見。
11/28 23:11, 31F

12/02 15:07, , 32F
美國直選總統會有小州對於本地選票重要性的疑慮
12/02 15:07, 32F

12/02 15:08, , 33F
如果直選的話 候選人絕對不會考慮去小州浪費時間
12/02 15:08, 33F

12/02 15:10, , 34F
美國曾有好幾次落選者的普通選票多於當選者 也令人詬病
12/02 15:10, 34F

12/02 15:11, , 35F
但是州與聯邦的權力競爭一直也是美國政治的特色
12/02 15:11, 35F

12/02 15:12, , 36F
而台灣非常缺乏對於各地發展平衡的思考
12/02 15:12, 36F

12/02 15:13, , 37F
所以並不認為偏遠地區 少數群體的意見應該更加重視
12/02 15:13, 37F

12/02 15:14, , 38F
否則在修憲之前的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國民大會選總統
12/02 15:14, 38F

12/02 15:16, , 39F
其實也是間接選舉的一種 只是模仿的是蘇維埃而已
12/02 15:16, 39F

12/02 15:21, , 40F
而隨著修憲 表示台灣的政治力量認為直選是更好的選擇
12/02 15:21, 40F

12/02 23:23, , 41F
中華民國憲法原先的規劃是內閣制,所以國民大會選總統其實
12/02 23:23, 41F

12/02 23:23, , 42F
是想走立法行政合一(國民大會有修憲權)模式,不過後來被蔣
12/02 23:23, 42F

12/02 23:24, , 43F
開穴戒嚴跟綁架國民大會搞成了無限大總統制,直到李登輝時
12/02 23:24, 43F

12/02 23:25, , 44F
弄了個憲法增修條例讓國民大會自廢武功,也順勢把總統變為
12/02 23:25, 44F

12/02 23:26, , 45F
人民直選,並且把行政院長的立法院複議權給拿掉,行政權正
12/02 23:26, 45F

12/02 23:27, , 46F
式和立法權分離。不過,個人認為這是個非常糟糕的修憲。
12/02 23:27, 46F

12/02 23:30, , 47F
總統有權無責是一點,當面對行政立法二元民主時,行政權空
12/02 23:30, 47F

12/02 23:31, , 48F
轉卻無解套方式又是一點。
12/02 23:31, 48F

12/07 12:55, , 49F
內閣制不是五五憲草的規劃 只有集中民主的國民大會
12/07 12:55, 49F

12/07 12:59, , 50F
後來被民主黨派張君勱修改成虛位總統、三權分立的樣子
12/07 12:59, 50F

12/07 13:02, , 51F
所以這個憲法一直也沒有好好被實施過 所謂修憲其實是
12/07 13:02, 51F

12/07 13:03, , 52F
借殼上市 本來就是要重來過的
12/07 13:03, 52F

12/07 13:04, , 53F
另外 有覆議權才是三權分立 內閣制閣揆本來就不能覆議
12/07 13:04, 53F

12/07 13:05, , 54F
拿掉覆議權是因為行政院長沒有民意基礎 沒資格提覆議
12/07 13:05, 54F

12/07 13:06, , 55F
另外你說行政空轉這個問題在有權有責的美國問題更大
12/07 13:06, 55F

12/07 13:07, , 56F
這本來就會有這種問題 也不算是制度很差
12/07 13:07, 56F

12/07 22:29, , 57F
內閣制閣揆是國會選的,當然沒有覆議權。
12/07 22:29, 57F

12/07 22:30, , 58F
我要講的是1.這個制度看起來似乎是雙首長制,但是國會卻缺
12/07 22:30, 58F

12/07 22:32, , 59F
少覆議權,而形式上的行政首長是行政院長,總統僅有在戰時
12/07 22:32, 59F

12/07 22:32, , 60F
為三軍總帥,所以也不是總統制。然而實際上有實質行政權的
12/07 22:32, 60F

12/07 22:33, , 61F
是總統,以致於總統在法定權責上不需為行政負責但實際上卻
12/07 22:33, 61F

12/07 22:33, , 62F
能主導國家行政,有權無責。
12/07 22:33, 62F

12/07 22:34, , 63F
2.目前制度上類似雙首長制,雙首制的特色就是在野大朝小時
12/07 22:34, 63F

12/07 22:34, , 64F
可以透過提名在野黨領袖做閣揆來為行政空轉解套,但是現在
12/07 22:34, 64F

12/07 22:35, , 65F
因為國會沒有覆議權,除非倒閣不然國會沒有任何方式可以干
12/07 22:35, 65F

12/07 22:36, , 66F
涉行政院長的決定,只能消極的透過限制預算和阻止立法來抵
12/07 22:36, 66F

12/07 22:37, , 67F
抗行政權。至於美國本來就是三權分立的總統制,其特色本就
12/07 22:37, 67F

12/07 22:37, , 68F
是權力制衡,和中華民國現行制度並不一樣。
12/07 22:37, 68F

12/07 22:39, , 69F
3.重點在於要嘛就走總統制,並落實三權分立;要嘛走內閣制
12/07 22:39, 69F

12/07 22:39, , 70F
把行政院長選舉權還給國會;或是落實雙首長制,讓國會有覆
12/07 22:39, 70F

12/07 22:40, , 71F
議權,不要搞這種我們自己玩法的不知道什麼鬼制。
12/07 22:40, 71F
文章代碼(AID): #1KTnwjB1 (ask-why)
文章代碼(AID): #1KTnwjB1 (ask-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