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行政爭訟之有關大學問題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goodtea)時間1月前 (2024/11/10 19:50), 編輯推噓3(3013)
留言16則, 3人參與, 2周前最新討論串1/1
自己因為在準備考試,所以去了母校的圖書館看書 自己假設問題如下 每個大學圖書館都有自己的規定辦法 今天看到google評論 路人甲 因圖書館名額限制不能進去感到生氣 並說公立圖書館明明是用納稅義務人的錢所建立的 為何還有名額限制 根本不公平 類推上述甲的說法國立大學圖書館也符合他的意思 我想請問各該大學圖書館的規定辦法是 依照法律保留原則及大學自治不應受拘束相關大法官釋字因此沒有違法的問題我這樣理解 是可以的嗎? [行政法不會考只是自己突然想到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96.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why/M.1731239432.A.628.html

11/10 23:04, 1月前 , 1F
這個問題先不用上爭憲法保障的大學自治,只需要停留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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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3:05, 1月前 , 2F
明確性原則上就好了,有任何一條現行法律限制圖書館不能限
11/10 23:05, 2F

11/10 23:05, 1月前 , 3F
至名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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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3:38, 1月前 , 4F
沒有但我想知道假設甲說依照憲法第七條規定人人平等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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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3:38, 1月前 , 5F
樣要怎麼解釋應該是說行政法院會怎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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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3:40, 1月前 , 6F
又或是法官認為無理由駁回會用怎樣的解釋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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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3:52, 1月前 , 7F
不過後面有想到485號解釋所謂第七條不是形式平等而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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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3:52, 1月前 , 8F
質意義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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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6:09, 1月前 , 9F
我認為行政法院會用對憲法解釋無管轄權直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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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6:10, 1月前 , 10F
如果要闡明一個規定會法令違反憲法哪應該要去申請大法官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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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6:10, 1月前 , 11F
憲,行政法院是審理行政權是否有違反行政法或是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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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6:11, 1月前 , 12F
解釋等法律規定是否有違背上位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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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7:13, 1月前 , 13F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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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0:24, 2周前 , 14F
相似的情況還有停車位,但未曾聽過有人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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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0:25, 2周前 , 15F
所以基本上如果登記進入這件事是平等的,那晚到的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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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0:25, 2周前 , 16F
被分配到權利,這個大家似乎還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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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C9u8Oe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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