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夜神月做的事情是對還是錯???
共 30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hreniax (satellite)時間17年前 (2008/10/05 18: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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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基本上我大概回應你重要的點. 第一大段. 我不是法律專門的 但大概知道一點點自然法之類的 我個人倒是讀蠻多倫理學的. 在制定實體的法典時我們是不可能完全從心中拋棄自然法的概念. 另外你問道我認為鞭刑可以對哪些犯罪有用 那並非不是我想談的. 似乎有板友認為我口中的鞭刑應該應用道所有犯罪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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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3→)留言15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blaukatze (姬 泰)時間17年前 (2008/10/05 16: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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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可以先定義你所謂的犯罪,因為聽起來很像針對特定犯罪類型. 其實我們常忽略犯罪產生最根本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們製造了"犯罪". 因為國家立了"法律",所以才會有犯罪. 如果採取不承認有自然法的立場,那麼沒法律就沒有犯罪,同樣的有法律就有犯罪. 夜神月到底是在罰什麼? 在殺什麼? 什麼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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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39→)留言47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phreniax (satellite)時間17年前 (2008/10/04 18: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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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老問題. 這系列的問題源頭是. 我認為 中間你要挑夜神月的處理問題有沒有瑕疵(太多了) 並不是作者想挑起的問題. 除了我們看漫畫時得快感外 以人代神的爭議. 作者想挑起的是 : 如果無死角的嚴刑峻罰可以讓犯罪率降低 你願意嗎. 所以最後討論串到達了 以牙還牙. 或許有人會說這是老掉牙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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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osenone (獲選者)時間17年前 (2008/09/17 20: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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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個話. 某些人的意見似乎有太極端的傾向. 刑罰本來就帶有預防犯罪 替受害者報復 教育犯罪者使不再犯 等等作用. 有些版友好像硬要把某些部分去掉 只找自己同意的部分來講. 在考量什麼罪行要判什麼刑罰時 此三種作用都要考慮到而不可偏廢. 所以性侵不能五馬分屍 詐欺不能砍手腳筋. 還有 犯罪者不是人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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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llreal (現在是1:24唷)時間17年前 (2008/09/17 04: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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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不可行的. 你強調說:我砍你手,只要坐十年牢是不對等的.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加害者做了什麼,刑度上反施與加害者是最公平的。. ====================================================================. 先討論殺人。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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