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夜神月做的事情是對還是錯???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姬 泰)時間17年前 (2008/10/05 16:38), 編輯推噓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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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可以先定義你所謂的犯罪,因為聽起來很像針對特定犯罪類型 其實我們常忽略犯罪產生最根本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們製造了"犯罪" 因為國家立了"法律",所以才會有犯罪 如果採取不承認有自然法的立場,那麼沒法律就沒有犯罪,同樣的有法律就有犯罪 夜神月到底是在罰什麼? 在殺什麼? 什麼是犯罪,他認為的就是犯罪,這樣公平嗎? 例如,刑法的血親性交罪,和三等親內的血親有性行為就可以關五年以內 那麼如果這個國家內有95%的人都還認為亂倫是傷風敗俗天理難容罪大惡極的罪惡 對這樣的人我們也應該要砍他手腳、鞭打到他不敢再犯嗎? 即便他們是很正常的性關係? 像台灣人以前的交際文化,在席上有人敬酒你不能不喝,原本酒駕只能在撞到人後用傷害 立法通過後只要酒駕就罰,不管有沒有撞到人 像有些國家沒有按時每天做五次的禮拜就是非常嚴重的犯罪 我想說的是,你認為去鞭打人可以對現存的哪種犯罪類型或應該加入的哪種犯罪類型 會比現有的刑罰方式更加的有效? 真的有人在下手砍人之前會去想到我殺了他要被關十幾年,然後考慮一下 值得! 再殺人的嗎? 如果不會的話那罰什麼都沒有用吧? 而計畫好的那種也只有在他認為不會被 抓到的情況下才會動手,那罰什麼也一樣沒用啊 社會上也沒那麼多變態殺人魔以殺人為樂,搞不好他一時衝動已經很後悔了 又或是只想殺這個特定的人 以國家的立場來說,對這種人再去殺他已經沒什麼意義了,反而是失去勞動力 以家屬的立場來說,殺不殺他其實都無法平復他們受到的傷害,很多根本不想見到加害人 實質上的補償還比較有意義 不知道你是認為鞭打人可以對刑事政策的哪個部份有更好的效益? 不知道你認不認識犯罪人,強暴犯、殺人犯、偷竊、偷拍、和自己的妹妹口交 我不認識,但是從我認識的人裡面就發現有些人認知的世界和腦袋運作的邏輯和我很不同 不知道你從什麼地方得到結論認為鞭打他們就會讓他們一開始就不會犯罪以後也不會犯罪 如果是以自己的經驗來看,以我們這些沒膽子的普通小老百姓,不用砍我的手 關我兩個月我就很怕了,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在職場跟女人說話的時候就要戒慎恐懼了 何況有些人對法律的認知不夠,他知道性騷擾要被打一百大板,可是他就是不知道 這樣也算是性騷擾啊,對這種情形罰再重也沒有用,只會造成其他人民生活在恐懼之中 何況犯罪不是只有侵害身體法益、生命法益,還有財產法益、身分法益、社會法益等等 在現代社會可以造成家破人亡的結果也不是只有殺人的行為而已 還有些嚴重的犯罪甚至一般人不痛不癢,例如環保的犯罪,影響更大更深遠 這種事情要怎麼以牙還牙,再說以牙還牙真的能感同身受嗎? 以我自己的經驗翻牆被抓到去做勞動我只會覺得有夠衰,下次要小心點而已... 目前常在討論的刑事政策發展希望的是能夠讓加害人真心的體會到被害人的痛苦 這樣對他的處罰才有意義,也才可能降低再犯率 但這樣的改革會受到很多的限制,最直接的限制就是現實上的限制,也就是錢~ 納稅人願不願意多這些負擔,所以還有很大的困難要克服 廢除肉體刑就是因為在現在這部憲法的核心架構下,不認為在它的法體系內有任何可能被 定義的犯罪行為的處置,可以超過它所要保護的人性尊嚴 人性尊嚴裡面就包括了要把人當人看待,而不能是工具 而幸或不幸的,就算我們再怎麼義憤填膺的控訴犯罪的人不是人、沒有人權 只要他還在中華民國的法體系內,他還是公平的受到憲法基本權的保護 夜神月的方法根本就不用考慮,他只是在亂殺而已,也沒有審判憑的只是他主觀的好惡 殺對殺錯他也不知道,甚至他也不在意,反正死人也不能跟他抗議說他殺錯了 甚至他連他要殺的人是誰他都沒親眼看過 他要的只是製造一般人的恐懼,一般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做了什麼事 會被殺,這只是恐怖統治而已 因此重點是如果國家也用這種方法來處罰人民會比較好嗎? 以自己的生活經驗來看,我寧願小心一點注意我到目前為止遇上沒幾次來自其他人的威脅 也不想要面對變成這樣可能無時無刻無所不在的監控的恐懼 法律要處理的就是普遍化的事情 所謂的罪刑法定,就是只有法律有規定的國家才能處罰,不能不知道自己做什麼事會被殺 而法律也要明示一種犯罪行為的效果,不能殺人也可能關一年,偷東西也可能關20年 不管是什麼樣的身分什麼樣的情況每個人都能夠使用同樣的一套法律,這才叫做公平 所以法律總是沒辦法處理一些特例,但是我們一般都只記得兩三年一次的特例 不知道每年兩三百萬的通例 ※ 引述《phreniax (satellite)》之銘言: : 不好意思 老問題 : 這系列的問題源頭是 : 我認為 中間你要挑夜神月的處理問題有沒有瑕疵(太多了) 並不是作者想挑起的問題 : 除了我們看漫畫時得快感外 以人代神的爭議 : 作者想挑起的是 : 如果無死角的嚴刑峻罰可以讓犯罪率降低 你願意嗎 彈現實上嚴刑峻罰就是無法降低犯罪率 這已經是實證上公認的看法了,所以大家也只在這個結果下去尋找為甚麼沒辦法的原因 沒有人在討論有沒有辦法降低犯罪率了呀 如果嚴刑峻罰可以降低犯罪率的話那或許就會有人討論要不要加重刑度 但實際上就是沒辦法嘛 : 所以最後討論串到達了 以牙還牙 : 或許有人會說這是老掉牙的方法 : 我可不認為 方法就是方法 都可以討論 : 會從口中講出"老掉牙"的人我想是他們應該去了解 : 新與舊的價值是同等的 : 我想提的 不是非得 完全對等的以牙還牙 : 不一定式那種死板的 你殺我 我殺你(當然說不定有人認為就是該這樣) : 記得我在文章有提到 或許現代的刑罰不夠用了 : 或許可以在處罰方式上做些改變來 "拉近" 加害者跟被害者的 "距離" : (我個人不是很想去討論什麼雙方感受是否可以完全相同 大家當然都知道感受的差異性 : 不想在字詞的定義上著墨 那是心理學或是哲學的討論層次 很明顯我不是在討論那些) : 當然我從頭到尾沒有說過 "事前"教育 和 反省 不重要 : 那些的確是最重要的! : 但如果刻意忽略掉處罰的"威嚇作用" 那也未免有些天真之嫌 : 不管我們的教育做的再好 這世界也不可能不會發生犯罪的(不會有人要反對這點吧) : 所以威嚇是很重要的 : 很明顯 像我這樣認為現在刑罰的方式的威嚇作用已嫌不足的人絕不在少數 : 所以才會提到是不是該把威嚇作用再提高 : 想請認為現代處罰形式已足夠的人提出論點~po文 (可以不用針對死刑 討論死刑以外的) : 有位板友提到 如果做到"程度非常高"的對等處罰 : 像是你砍我手 行刑人砍你手 : 這樣的受刑人在回社會時候會因刑罰方式上的不可恢復性而有適應上的問題 : (手斷了不會再長 會被別人笑殘障) : 這樣的提問非常有價值 : 那如果說如果施予的處罰是具有恢復性的 : 例如東南亞某些國家的"鞭刑" : 那各位認為如果現代的刑罰多加入像是這種威嚇作效果高的"可恢復性"刑罰 : 如何? -- Μου δωστε ενα ευτυχεζ τελειωμ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14.35 ※ 編輯: blaukatze 來自: 61.229.114.35 (10/05 16:42) ※ 編輯: blaukatze 來自: 61.229.114.35 (10/05 16:45)

10/05 17:44, , 1F
感謝刺教
10/05 17:44, 1F

10/05 22:14, , 2F
抱歉我不太了解,真的沒有人會害怕犯罪後的刑罰嗎?
10/05 22:14, 2F

10/05 22:15, , 3F
暫時將罪犯分作三種:出於情緒激動,預謀蓄意,無知.
10/05 22:15, 3F

10/05 22:15, , 4F
就算刑罰很難削減第一類的罪犯,
10/05 22:15, 4F

10/05 22:16, , 5F
至少能夠有效賀組第二及第三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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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2:16, , 6F
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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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2:18, , 7F
(對受脅迫而犯罪的,我們想問罪的對象也是背後脅迫的人吧)
10/05 22:18, 7F

10/05 22:24, , 8F
(對了,犯罪跟違規不一樣喔)
10/05 22:24, 8F

10/05 22:30, , 9F
(通常違規時自己並不認為那有錯)(知道錯,但並不認為有錯)
10/05 22:30, 9F

10/05 22:32, , 10F
(對不起,上一行當沒看到吧,大部分罪犯也都不認為自己有錯)
10/05 22:32, 10F

10/05 22:45, , 11F
你幫我講完了樓上~
10/05 22:45, 11F

10/05 22:45, , 12F
我沒有刻意去回應那點
10/05 22:45, 12F

10/05 22:45, , 13F
建議你可以去找找 經濟學侵入法律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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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2:46, , 14F
放心 我口氣不會像別人^^
10/05 22:46, 14F
※ 編輯: blaukatze 來自: 61.229.114.35 (10/06 02:16)

01/06 23:11, 7年前 , 15F
(通常違規時自己並不認 https://daxiv.com
01/06 23:11,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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