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板規] 不當用字是否該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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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36→)留言3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mer時間13年前 (2012/07/18 22: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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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板規和小組長也算是「小朋友什麼事情都要報告,老. 師哭哭要老師呼呼的心態」嗎?用這種理由回應,更落實了我. 前一篇文章說的,人家打你一下,你就要打回來的心態。. 至於私法自治原則,我也算是此看板的觀眾,在這發文的. 時間和文章數也不算少,相信我應該有參與討論此「私法」內. 容的正當性吧。. --

推噓6(6推 0噓 39→)留言4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ikeiosis (怎麼啦)時間13年前 (2012/07/18 00: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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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以上的文章是在討論板規 並且提出個人的看法. 既然如此 我自然也可以針對是否要有新的限制提出我個人的看法. 基本上我非常討厭平常一句話都不講 忽然就沒事跑來亂罵兩句的人. 沒事來亂罵兩句 接著就再也不回應 基本上這種人就是板規二所反對的對象. 但是現行根本就沒有辦法可以對付這種根本無心討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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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mer時間13年前 (2012/07/17 18: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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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過板主花時間回應,大致上內容我都同意。. 不過我還是想更進一步的說明自己所謂的「限制此類用字」. 是什麼意思,我個人其實並不會對於偶爾情緒上的反應產生的髒. 話或是較具攻擊性的言論非常反對,人難免會有情緒,討論有時. 比較激動,用字會比較不客氣其實難免,能夠冷靜過來刪去已經. 打在螢幕上的文字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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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tos (麥子)時間13年前 (2012/07/15 23: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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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以我對於站規跟板規的了解,這樣的言辭當然不被鼓勵,. 但對於我個人在這個板的標準而言,我盡可能不對這樣的言詞開罰。. 先看板規好了,當年 krasis 訂下的板規並不是具體的執法條件,. 而是一些原則性的板規,因此對於違規行為和罰則並沒有具體規範。. 雖然在第二條板規上寫的是「問問題與討論的態度
(還有1286個字)

推噓1(1推 0噓 38→)留言3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mer時間13年前 (2012/07/13 18: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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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想請問板主對於上述此類言論有什麼樣的看法?. 這類型的言論已有侵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之虞,並且對. 於延續問題內容之討論無任何幫助,為板規第二條所不「鼓勵」. 之行為,個人認為應該有所限制。. 以上,煩請板主回覆,謝謝。. --. 我懶得跟你說.....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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