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規] 不當用字是否該限制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呃,以我對於站規跟板規的了解,這樣的言辭當然不被鼓勵,
: 但對於我個人在這個板的標準而言,我盡可能不對這樣的言詞開罰。
: 先看板規好了,當年 krasis 訂下的板規並不是具體的執法條件,
: 而是一些原則性的板規,因此對於違規行為和罰則並沒有具體規範。
: 雖然在第二條板規上寫的是「問問題與討論的態度以引發討論、延續討論為重。」
: 而上述的言辭以我個人的觀點來看,當然也不是理想的討論態度。
: 但在這個板我一直努力學習的是板規二的下一行「多元價值皆予尊重」。
: 有時我覺得某些言詞不當,但板友們還是很熱烈地在討論,並沒有受到阻礙。
: 以維持討論平台運作順暢的職責來看,我似乎也沒有介入管理的理由。
: 當初我接任板主是應 krasis 之邀,因此在作為上我盡可能與 krasis 一致,
: 當 krasis 因為過久未上站被停職後,我還是希望能盡可能延續先前的治板風格。
: krasis 曾在 #1AGUXeGJ 提到:
: 「第二點是 ask-why 板向來就是由優質的板友來引領本板的風氣,
: 板主在乎的是能否引發優良的討論,不在乎有沒有人講髒話,
: 也不在乎鬧板的人會不會沒面子」
: 因此這些不當的言辭只要沒有實際上造成雙方的爭執,我也盡量不加以限制。
: 一方面造成雙方爭執的,多半仍是各自所持的論點,而不是對方的語氣不當等等。
: 二方面以我有限的眼光去看,也許看到的是一些不當的言詞,
: 但 ask-why 板特別之處在於,板友們仍能對各種議題(即使是髒話)作深入的討論。
: 如果以 #1Fy-idRC 的推文來看,後面 Oikeiosis 與 hermitwhite 的討論,
: 也的確讓前面這幾個推文起了「引發討論、延續討論」的作用,只是不合原本的主題。
: 再從站規來看,看板違規行為第五條「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 可以適用上述的情況。但我個人認為板主的處置仍應依循板規,而不是任意為之,
: 因此在板規缺乏具體罰則,且須符合板規第五條勸阻無效才下手的前提下,
: 我目前的處置多半就是給予警告。而在多數情況下也都十分有效,
: 因此並不須要劣文(事實上板規沒有劣文條款,因此也無法劣文)或水桶。
: 最後,對於 gamer 板友的建議,認為此類的言論應該有所限制,我採中性的立場。
: 基本上以過去的經驗,目前鬆散的板規在多數情況下運作都算良好,
: 我個人認為越多管理就越限制討論,越多依我主觀意見作出的管理,
: 就越抑制了與我個人風格或意向不符的討論,我不希望事情這樣發生。
: 一旦對這些言論加以限制,主觀認定就幾乎無可避免地參與違規處置的過程。
: 但相對地,這樣的言論也確實會影響某些看不慣這些語辭的板友的討論意願,
: 板規與板主的作為也應當顧及這些板友對於看板的期待。
: 因此,以這次的個案,如果雙方(sthouse 與 Oikeiosis)提出檢舉,
: 我還是會給予警告,要求接下來的討論不要繼續有這些挑釁的語詞出現。
: 而以整個看板的討論風氣與走向來說,我認為要不要禁止這些語詞,
: 應該由看板的參與者來共同決定,因此我希望各位板友可以對此一議題各自發表意見,
: 除了支持與反對的理由以外,也請一併發表對於執法尺度的看法,
: 待眾人的意見漸漸收斂後,我會將其彙整成幾個方案,再交付投票表決。
: (如果最後共識只剩下一個,就不用投票了)
: 再依表決的結果修改板規,以此作為未來管理的依據,讓板友與板主能共同遵守。
: 很感謝你的建議,這種議題似乎不太適合板主自己提出。 :)
先謝過板主花時間回應,大致上內容我都同意。
不過我還是想更進一步的說明自己所謂的「限制此類用字」
是什麼意思,我個人其實並不會對於偶爾情緒上的反應產生的髒
話或是較具攻擊性的言論非常反對,人難免會有情緒,討論有時
比較激動,用字會比較不客氣其實難免,能夠冷靜過來刪去已經
打在螢幕上的文字固然是比較好,但是很難要求每個人都能夠如
此。這次我之所以會提出來是因為最近這種言論出現的頻率實在
算不上低,而且這顯然不是一時情緒引起,而是一種「你打我一
下,我也要打回來」這種打來打去的小朋友式的報復遊戲;憑良
心講,當事人可能不覺得,可是其他人看得實在很難過。所以才
會提出希望能夠有所限制。
我是建議,不用到犯一次規就水桶這種程度,但是如果短時
間內重覆犯規,或是屢勸不聽者,還是要有強制性的處罰,比如
水桶一個月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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