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收到衛生局來函已回收

看板ask (問板)作者 (Doris)時間11年前 (2014/09/11 15:10),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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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露天刊登KOWA止癢紓緩液及小護士AD軟膏,已經被檢舉下架。 今天收到衛生局來函,涉嫌違反藥事法,需要去說明。 這兩種商品是之前朋友到日本玩帶回來送我, 但是家裡的還沒用完,怕放到過期所以想便宜售出避免浪費。 完全不知道原來這兩種算是藥品,不能上網刊登? 防蚊液及其他一般化妝品可以? 還是沒被檢舉到? 不知道要怎麼向衛生局說明才能減輕或免於罰款? 爬文似乎只要收到罰單至少3萬跑不掉>"< 說明只是一個形式? 小魯我一個月薪水才22k...(掩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95.14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sk/M.1410419450.A.427.html

09/11 15:15, , 1F
本來就是藥品。誠實說明就好,別想隱瞞,這只會更糟。
09/11 15:15, 1F

09/11 15:24, , 2F
拍拍
09/11 15:24, 2F

09/11 18:45, , 3F
你GG惹 Welcome to Taiwan
09/11 18:45, 3F


09/11 19:18, , 5F
衛署藥製字第056644號.
09/11 19:18, 5F

09/11 19:21, , 6F
另外那個日文包裝上似乎就有寫第二類醫藥品.......
09/11 19:21, 6F

09/11 20:05, , 7F
我比較想知道這是哪條法規?
09/11 20:05, 7F

09/11 20:40, , 8F
藥事法
09/11 20:40, 8F

09/11 20:43, , 9F
基本就30k吧,好像可以跟他講用分期之類的
09/11 20:43, 9F

09/11 20:44, , 10F
如果是國內未登記藥品可能就更麻煩了
09/11 20:44, 10F
文章代碼(AID): #1K4KhwGd (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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