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倒楣的老闆 上新聞的澳客

看板customers (顧客行為討論)作者 (奕之華)時間19年前 (2006/09/06 16: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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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的是不是澳客還有待釐清 雖然就文中敘述來看,這女碩士的確態度欠佳。 但最後店家要罰六千,就表示這女生應該站得住腳。 要說女生澳,個人不反對,但店家問題我倒覺得更大。 這篇記者轉敘的文章實在有一些問題,比如說內容有說到那女生沒有點要哪種粥, 但卻寫老板「未準備虱目魚皮粥」材料。這很明顯有些問題,如果那女生真的沒點 那老板怎會說到有沒有準備某方面的材料? 要判定誰對誰錯,最好是有原始的文章。 以文中來看,若那女生啥都不說,那就是真正的澳客。 但若以判決結果,以及新聞的內容提到未準備材料, 更有可能是該女點了魚皮粥,但吃到一半才知道是海鮮招牌粥 (當然,依文中來說,店家可能有再詢問,而林女不理,但林女也有可能是真的 沒有聽到店家的再詢問也說不定。)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是店家有錯在先。 我並不認為吃到一半才發現錯誤是很離譜的事情 搞不好他挑出不想吃的,一直吃到最後,才發現他想吃的完全沒有 但反過來說,若人家點了魚皮卻給了招牌粥而又不說明,這是很糟的事情。 林女說欺騙顧客,這可以算是事實。 至於林女是不是說了馬上動手,踢翻桌子這點我是不知道。 但可以想見,店家的態度應該很差。 林女也有可能是因為店家的態度才動手也說不定,不過這報導中是無法判定出來就是。 我是覺得這報導從根本上就偏店家,一些細節也沒寫清楚。 最末還引用店家說法,卻未引用林女說法,很明顯就是有問題。 ※ 引述《schizophrena (schizophrene)》之銘言: : 一碗粥 一巴掌 老闆罰六千 -- 一個關於哈拉打屁、攝影討論與鍵盤產品的討論區(  ̄ c ̄)y▂ξ http://www.talkdigi.n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3.24.242 ※ 編輯: evilmask 來自: 211.23.24.242 (09/0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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