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澳到最高點的客人
看板customers (顧客行為討論)作者eiji2099 (我要成為海賊達人)時間19年前 (2006/11/21 23:56)推噓8(8推 0噓 2→)留言10則, 7人參與討論串4/7 (看更多)
※ 引述《yukikaze819 (雪風)》之銘言:
: ※ 引述《CAIND (小夏)》之銘言:
: : 我在某百貨公司作客服人員
: : 昨天同事接到一通客訴電話,是客人一個月前買了虎牌的保溫壺,結果不小心摔壞了,
: : 拿回來給專櫃說要專櫃幫他修到好…
: : 因為是他自己摔壞的,而且壞的很徹底,所以專櫃就跟他說沒辦法幫他修到好。
: : 到這邊我們都還以為是專櫃態度不佳,還正在幫他寫客訴單。結果…
: : 那個奧客就說了一句〝你們小姐賣給我的時候又沒說保溫壺不能拿來摔!〞
: : 而且他非常強調這一點……
: : 真的會有這種人耶!搞的樓管都不知道怎麼處理,最後好像也是不了了之…
: : 只是樓管跟虎牌的小姐說,以後賣給客人都要先說〝這個產品不能摔…〞
: 說到這一件事 美國就發生過類似的真實案例
: 一位先生開著蝸牛車(就是那種家庭活動車 裡面有床 廁所 等等)
: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把車子用自動駕駛 時速定速在50英哩 還是70英哩 我忘了
: 腦殘的他 跑到 車後面煮咖啡 然後 大家都知道了.......出車禍
: 雖然這位先生沒事 但他卻控告車子公司 控告內容是 .......
: 車子公司使用條文 還有契約書裡面沒有提到
: 不可以 "在車子時速50英哩 70英哩自動駕駛時 煮咖啡"
: 結果 更腦殘的陪審團!!!!!
: 判決這位先生勝訴..................這是真實的案例!!!!!
: 說澳客 天下一堆腦殘人 然且 這些腦殘澳客都有一個共通點........
: 腦殘 澳客 不分國籍 ..............四海之內皆腦殘>_<
: 唉........................
: 這就跟 我不知道殺人是犯法的 爛理由是一樣的道理!!!!
: rx
呵呵
看到版友舉的例子讓我想起前陣子看的漫畫→烘焙王
裡面有一段提到說 全球的律師人口有20%聚集在美國(大概是這個數目)
挖 佔了1/5耶
因為美國人最愛打官司
當時有個恐怖的新聞
是美國的一位老太太幫愛貓洗澡
因為貓咪很怕吹風機又不好擦乾
於是異想天開的用"微波爐"幫貓咪烘乾
想當然爾 那隻貓掛點了
當時那位老太太即控告微波爐廠商
未於說明書上註明"不可用於烘乾寵物"
老太太似乎勝訴了...
後來證實這個傳聞是假的
是用來諷刺美國人愛打官司 濫用法律
姑且不論真假
跟版友的例子還真不謀而合呢^^
想不到看漫畫也能長知識阿(茶)
很多奧客都以考驗服務人員的耐心為樂
明明是在簡單不過的常識也硬要說"他沒有說"或是"說明書上沒寫"
保溫杯可以拿來摔?
那籃球架也可以吞了阿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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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agone:咩嚕咩嚕咩~~~(馬語譯:我的名字是施奈德)
山比姆:原來你的名字是小馬仔阿 這種事情不用你說我也知道~!!
umagone:咩...嚕...(坐在牆腳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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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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