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退換貨是否可規定收取費用?
因為網拍上買沒法看到商品,沒辦法知道商品好壞
所以消費者得付錢才有辦法收到商品
也才能判斷商品好壞
電視購物都提供七天鑑賞期了
費用全退,網拍賣家也是啊,運費一開始就是消費者付的
本來就該全退,除非運費是由賣家出的.
那是應該的啊,總體而言退貨很麻煩
要退的買家畢竟比較少吧,大部份買家都不會想退貨,賣家還是有賺到
做到這點服務是應該的
我上次遇到一個奇摩的賣家,他評價很高幾千上下,都是好評價沒負評
賣墨水的,其他賣家也差不多那價錢,但他評價高
於是我就跟他買了,但買了以後收到貨覺得他的墨水有很難聞的化學味,
他有附一張名片,
就打電話去跟他退,他叫我把墨水寄掛號寄回去,他會全額退費
果然我寄給他之後,我的帳戶就進了錢,包含來回運費的錢
難怪他都好評,本來我想給他負評,但因他態度好,退貨不囉縮
所以也給他好評
東西好的話一般不會找賣家麻煩,就是有問題才會找賣家
要退貨也很麻煩的,要跑去郵局寄,能免則免
但是實在是買到無法接受的才會去退
※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銘言:
: 這邊想討論一下
: 我認為退貨也要賣方負責是有問題的
: 你說七天鑑賞我能接受 畢竟你沒看到東西
: 但是為什麼運費也要賣家負擔就很奇怪
: 你今天要出門買東西 坐車 走路 都是花你的時間
: 對於運費來說也是相同的意思
: 利一些奇怪的法則 變象扼殺網路的便利性
: 明年又多一條腦殘法條 下單就要出貨
: 那我要玩對手 只要一直買一直退就好了 根本沒有保障到賣家
: 看到一堆買家還沾沾自喜...難怪拍賣成立多年 一直沒進步
: 大陸的掏寶 已經遠遠超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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