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交屋前發現漏水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river)時間14年前 (2012/06/28 00: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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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donisXD (XD)》之銘言: : 這是指哪一個部分他們願意保固 : 還是陽台就不算在內 , 目前那個房仲是一直說因為是陽台天花板 : 不是在屋內。 : 對了仲介公司是中信 : 附註一下 是社區大樓 約15年屋 : 請各位有經驗的鄉民幫忙回答一下 : (由於是代PO 原PO的帳號 突然被要求填寫註冊單 不知何日才能認證成功) : (依照說站方明是數日到數周 唉!!! 等不了那麼久) 在中信房屋的網站 找到的資料 提供你參考 http://www.cthouse.com.tw/BuyingHouse/CustomerRight.aspx 伍、保固維修之範圍及內容 房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主建物涵蓋之內外牆、屋頂,以及不屬於自來水公司負責之室內 給水排水管之漏水。 陸、不適用範圍 ‧ 非本房屋專用部份(如公共設施或第三者)所造成之滲漏,不適用本制度。 ‧ 因漏水所造成內部裝潢物、傢俱類之間接性、波及性之損害維修,及對第三者之賠償 ,不在本制度保固範圍。 ‧ 該房屋自建築完成日期起,簽訂買賣契約時已滿15年(含)以上者。 ‧ 買方將本房屋轉售第三者。 ‧ 損壞處於下列情形,不適用本制度: (a)在保固期間開始之前,買方已知悉者。 (b)因買方自行增、改建或裝修工程所引起者。 (c)因火災、水災、電擊、地震等不可抗力之天災地變所引起者。 (d)因基地之因素所引起者。 ‧ 因法令上之限制或第三者之關係,或因屋結構脆弱,致加盟店指定之施工單位有困難 或無法施工者。 ‧ 非建物權狀主建物範圍內之增、改建物,或曾經施工增築者。 ‧ 對於本房屋之買賣,所約定買方之仲介佣收加盟店未能全部收訖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60.79
文章代碼(AID): #1FwpGl9T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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