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永春都更釘子戶最新解法!!必看!!已回收
※ 引述《landagent (帥過頭)》之銘言:
: 就都更案,我很難同意釘子戶所言之處
: 1.建商賺很大.其他八成也同意了,不會一家獨佔,賺很大是不會發生。
建商當然賺很大阿
沒看看,將近百億的建案,帳面上雖然似乎要1X%的抵押款和準備金
....天阿,這些都是建商用土地抵押,向銀行借來的,舊有庫存房玩槓桿
自己只有三五億
一賺,賺整個建案10%,好恐怖阿~ 三五億槓桿玩到賺十億!
貪心阿
即使我一般住戶都更,從一千萬出頭爛房變成快三千萬,我好吃虧阿
--> 我面積沒增加多少
--> 我增加了一千多萬近兩千萬,但這些房價的估算是銀行,銀行都和建商站一起
....你們都不懂,我聽鄰居說銀行估的時候是一個價,貸款又是另個價!
人民慘阿~
--> 更新後,還要付管理費,我即使換個小點房,把權利折算後多了一千兩百萬,
放定存,這又如何呢?
我辛苦拼來的一千多萬,放定存一年十來萬,要花一半繳管理費~ 不合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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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繁不及備載,住戶太慘了,沒居住正義
另,
我花了300萬頭期款,向銀行貸800買這房,後來都更了,價值變成快3000萬?!
-->這是我耗盡心力、努力工作、祖先積德達成的,和建商不同阿
-->絕對不要算成我用槓桿賺十倍唷~ ^.* 天公疼好人!
所以,你說建商黑不黑心,賺的大不大?! 好多億呢!
--
公寓零工設?!
去算算樓梯面積吧....兩坪的樓梯換算下來,好歹也佔了5~9%
若算上沒蓋滿容積,變成道路巷弄地....這公設虧的可大了....
以這種算法算,我家公設比高達29%,從35年前就合乎現在的最新大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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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7.65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7.65 (07/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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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法律
就算他修正案通過,換湯不換藥,執行上和以前沒太大差異
然後是會有點好處,一來是你所說的鑑價,
二來是以更新後價值估算(相當於強制事先做好權變)
但說到可以無瑕疵抽回同意書,這真要打到憲法層面....不是又踢回來,就是違憲
所以目前都更的停滯
就個人看來
表面做戲爾,王家在鬧,你繼續支出人工白付租屋費還有浪費時間喔?
停止的原因是趁機下殺條件、冷處理,然後順應已趨弱的接手力道
改發展新的模式--能讓市場接得起的模式,不是有利於舊住戶的模式....
真以為這法令能對都更有啥好處的笨房東,自己得想想了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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