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天檢舉房仲違規22次 達人「企業化」搶錢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PTT鄉民)時間13年前 (2012/10/03 01:13), 編輯推噓13(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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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402133.shtml 1天檢舉房仲違規22次 達人「企業化」搶錢 【聯合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2012.10.02 04:09 am 市議員林國成接獲房仲業務陳情,指在路上放置22個廣告三角錐,遭檢舉達人跟拍,26分 鐘開出1萬9200元罰單。林昨天在議會警政衛生部門質詢說,檢舉達人企業化經營,政府 成幫兇,要求北市府修改相關辦法。 市府環保局長吳盛忠不諱言,這類檢舉案出發點不以環境為目的,「我們不鼓勵這樣行為 」。環保局相關規定,包括廢棄物檢舉最小間距為50公尺、每件檢舉核發30%獎金等,近 期都會予以檢討。 不過,林國成還說,奇集集生活萬用網某公司甚至刊登誠徵才訊息,誠徵5位「環保稽查 尖兵」,保底月薪4萬2000元,要求自備機車拍照,男女不拘、可兼職或日領,也可立即 上班,享勞健保、年終及三節獎金。 市議員黃珊珊及陳政忠則認為,檢舉顯然已成為「企業化經營」,利用政府的公共資源來 營利,甚至四處招攬環保達人,往後甚至可能會擴大為全國性公司,兩人要求市府追查相 關商業登記。 環保局表示,張姓房仲業務5月7日傍晚5時許騎乘機車,在南京東路一段至三段兩側路口 擺放三角錐,某檢舉達人透過針孔攝影機尾隨跟拍,將其連續行為分成22個案件,於一天 之內向環保局檢舉。 環保局說,依環保署規定,業務每擺放一次廣告,得告發一次,不過北市「內規」較寬鬆 ,有最小間距規定。承辦人員接獲檢舉時也覺得不合理,後來剔除6件,每件可核發1200 元獎金,另外要扣除稅金。 不過,張姓業務不願繳納罰金,該檢舉達人目前也無法取得檢舉獎金。 林國成說,據統計,民國100年檢舉廢棄物案件13178件,是民國95年的337倍,5成以上為 民眾檢舉,去年和今年核發獎金超過300萬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50.206

10/03 01:30, , 1F
改天假日有空再騎車去賺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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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1:33, , 2F
不要違規不就好了,不要求自己遵守規定反而怪別人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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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2:45, , 3F
只要登記並繳稅,我覺得這工作沒啥不好,違規就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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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7:31, , 4F
自己要亂擺怪誰 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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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7:57, , 5F
作賊喊捉賊,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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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8:09, , 6F
真的是鬼島!違規還不願繳納罰金!!講的好像他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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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9:05, , 7F
罰給他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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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9:37, , 8F
房仲少亂貼貼紙製造髒亂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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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17, , 9F
社會就是要靠這樣的積極取締才能變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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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45, , 10F
現在是怎麼樣?房仲違規被抓還該該叫那麼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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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48, , 11F
他只是沒繳,沒有該該叫;是記者把賞金獵人企業化當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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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49, , 12F
合法企業化經營也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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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2:01, , 13F
房仲違規是可以容許的,合法檢舉是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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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2:41, , 14F
這議員是親民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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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2:48, , 15F
單純中立發言。違規、拒繳:惡劣;賞金獵人企業化: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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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2:50, , 16F
投資客被罵翻,但專職檢舉此投機行為難道是為了環保??
10/03 12:50, 16F

10/03 14:49, , 17F
我是老闆就派員工去仲介臥底 X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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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5:26, , 18F
賞金獵人也不能叫投機
10/03 15:26, 18F

10/04 03:14, , 19F
難道說交通警察開你罰單是為了關心你的安全?
10/04 03:14, 19F

10/04 03:16, , 20F
不違規不就沒事了
10/04 03:16, 20F

10/05 11:39, , 21F
犯法的最大聲~
10/05 11:39, 21F
文章代碼(AID): #1GQo2XyU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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