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水桶公告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Shit happens)時間11年前 (2014/02/14 11:16), 編輯推噓9(9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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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hateve (阿懋)》之銘言: : #1IxunVIN (home-sale) 推文中 : 噓 q135q135:你這篇的重點只有第一句話 其他都是廢文 然後..你可以 02/05 15:14 : → q135q135:推文就好 不用碎嘴一大堆 02/05 15:15 : 推 benitolin:我終於知道樓上為何老愛噓文了,哈哈哈 02/05 16:36 : 噓 q135q135:以樓上的智商 我無法跟你解釋我為何會噓文 哈~ 02/05 16:50 : 經當事人檢舉 : q135q135違反板規一-c : 水桶30日 本板宗旨乃提供良好之房地產討論空間,提升板友間之情誼 基於個體或群體間互相尊重原則,下列規定請務必遵守 本文、推文、噓文、箭頭文中嚴禁 a. 明確針對特定群體攻擊性之發言 b. 不雅字眼、國罵、暗喻字眼亦同 c. 明確針對特定個體之人身攻擊 d. 惡意引戰、發言挑起不必要紛爭或使其他版友反感 有上述任何行為者,經累計3位(含)以上板友, 於該行為或發言發生一周內提出檢舉,水桶30日 違反規定c.者,不須3名板友檢舉當事人提出具體說明,直接檢舉即可成立 版主你的版規就處罰方面完全沒有問題,非常清楚。 但是對於判決有疑問的版友以及我本人不清楚的地方是版主你的標準何在? 不是回個文罵板友賽賽溜溜說我們閱讀障礙,沒看版規,又說大家標準不同,不會有標準。 我看完版規還是不清楚,所以特別回文發問,這樣可以嗎? 請問是不是只要寫信給你檢舉,表明自己感受到人身攻擊那麼檢舉就成立? 的確大家對於受到人身攻擊的標準不同,但是身為執法者的版主,你不能沒有標準, 還是說你懶的分辨是非,反正有人寫信來就要處理?? Q大:"以樓上的智商 我無法跟你解釋我為何會噓文 哈~" 這句話究竟算不算人身攻擊?我個人感覺很難定義,因為可以從這句話明確推論得知的 結果只有「我認為我們兩個智商不再同一水平,所以無法向你解釋我的行為。」 智商不在同一水平這件事算是人身攻擊嗎? 還是說"你"感覺Q大在罵B大智商太低? 那小弟在此報告一下,我本人感覺B大下面這句話讓我很不舒服 "我終於知道樓上為何老愛噓文了,哈哈哈" "我"感覺B大在嘲笑Q大是個憤世忌俗的魯蛇違反版規c "我"還感覺B大有引戰的意味引起了"我"的反感,違反版規d 不知道這樣子可不可以檢舉成功? 話說完了,版主你隨時可以桶我,提示: 版規d, 反正你想要玩文字獄,我們又能怎麼樣呢? 頂多不來看你個版而已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191.142

02/14 11:19, , 1F
b這個案子其實比較像 b. 不雅字眼、國罵、暗喻字眼亦同
02/14 11:19, 1F

02/14 11:19, , 2F
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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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1:19, , 3F
除非q用"白癡" "笨蛋" 這種指稱 才是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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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1:30, , 4F
公告可以回文?
02/14 11:30, 4F

02/14 11:57, , 5F
板主前後文有貼出來 單看一句沒有違反版規 全看就有貶低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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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1:57, , 6F
先說別人廢文 然後提及智商 再跟對方說B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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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1:57, , 7F
很顯然噓噓Q認為自己智商>B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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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1:58, , 8F
查一下ID 噓噓Q沒有發過文 就常躲在別人文章中噓噓噓噓噓噓XD
02/14 11:58, 8F

02/14 11:59, , 9F
以我在別板當板主的經驗 這判決絕對不會有問題的
02/14 11:59, 9F

02/14 12:07, , 10F
「看文章就知道你是外行,頗ㄏ」此類起手勢,是否涉及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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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12, , 11F
q135 除了在推文酸些沒用的東西,從來也沒發表過甚麼有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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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12, , 12F
東西,這種人捅了就捅了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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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15, , 13F
內行外行應該不涉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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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17, , 14F
ID暱稱》q135q135(打工仔) 登入次數》175次 有效文章》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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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19, , 15F
不爽歸不爽,但就沒算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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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24, , 16F
我覺得可以說他人論點錯誤說他人傻 暗諷他人"智商"低過份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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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25, , 17F
畢竟從小到大我們都知道智商過低要念啟智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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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26, , 18F
還是"暗諷"阿,就沒有直接的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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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29, , 19F
b.不雅字眼、國罵、暗喻字眼亦同 這邊暗喻字眼指的是不雅國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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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29, , 20F
不是說可以暗喻字眼罵特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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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0, , 21F
你們解釋b小條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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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1, , 22F
b. 不雅字眼、國罵(此兩項暗喻字眼亦同) 這才是b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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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2, , 23F
b要3人 不是c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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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3, , 24F
所以某b要告就請找兩位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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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4, , 25F
用c正確阿 用b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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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4, , 26F
不對 這是C的範圍 不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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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5, , 27F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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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5, , 28F
除非他直接用"白癡"才是人身攻擊
02/14 12:35, 28F

02/14 12:36, , 29F
明確針對特定個體(Q針對B非常明確)之人身攻擊(明或暗均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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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6, , 30F
括弧是你自己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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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7, , 31F
板規並沒這樣寫
02/14 12:37, 31F

02/14 12:37, , 32F
別人上訴佔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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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8, , 33F
這是文字精神 "明確針對特定個體" 就構成c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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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8, , 34F
構成要件要滿足,不是你自己在那邊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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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9, , 35F
"人身攻擊"有他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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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9, , 36F
例如"你該多看點書" "你沒念書" 不一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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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39, , 37F
這個告起來後者算 前者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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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40, , 38F
你一直拿"明確"兩字解釋成暗喻的人生攻擊可以 我不跟你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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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41, , 39F
多看點書跟沒念書都不算人生攻擊 智商兩字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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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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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沒有做出太超過的判決...重點是做錯事的是Q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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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01, , 116F
你無論怎麼找版規漏洞來替他開脫,也無法否認他做錯這件
02/14 13:01, 116F

02/14 13:02, , 117F
沒看過你處理違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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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02, , 118F
他有不禮貌 但不代表他有達到水桶標準
02/14 13:02, 118F

02/14 13:03, , 119F
自由心證? 是不是又濫用這個詞了?
02/14 13:03, 119F

02/14 13:03, , 120F
自由心證不代表法官隨意認定有罪與否喔
02/14 13:03, 120F

02/14 13:03, , 121F
哪有濫用,這本來就是判決的一個部分或是起訴的一個部分.
02/14 13:03, 121F

02/14 13:04, , 122F
是濫用,這跟自由心證根本就沒關係。
02/14 13:04, 122F

02/14 13:04, , 123F
我處理違規沒看到? 你可以去違規看看就會看到了阿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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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04, , 124F
重點是版主立這條規定時的立意想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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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04, , 125F
置底那篇假的喔XDDD
02/14 13:04, 125F

02/14 13:05, , 126F
他想維持的秩序是什麼..而不是條文的文字本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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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06, , 127F
樓上問到重點了,我也想問,這算什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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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08, , 128F
Q大暗諷別人智商低被桶30天,版主暗諷我們閱讀障礙該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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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08, , 129F
其實不服可以去申訴 板主也沒說自己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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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09, , 130F
連K跟T兩位護航者都說噓噓Q有暗諷他人智商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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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09, , 131F
你們認為申訴會過嗎XD
02/14 13:09, 131F

02/14 13:10, , 132F
q可能不會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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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0, , 133F
所以假設性問題無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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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0, , 134F
板主沒給他水桶 板主就失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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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1, , 135F
哪邊失職?
02/14 13:11, 135F

02/14 13:11, , 136F
這個社會就是冷漠 板主雖然也桶過我 但這次是對的 就要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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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1, , 137F
沒有人規定法官一定要判有罪才沒失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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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2, , 138F
呵....開聖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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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2, , 139F
認為對的一定遠大於不對的 只不過大家習慣不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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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2, , 140F
就是因為社為冷漠才要出來發聲,搞不好哪天換我莫名被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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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3, , 141F
趕快拍一下馬屁,這樣有credit看能不能有免死金牌
02/14 13:13, 141F

02/14 13:13, , 142F
我認為這件事情根本B大跟Q大兩個人互嗆,兩個都不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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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4, , 143F
只是B大玻璃心寫信檢舉,就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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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4, , 144F
不需要這種東西 第一次是判錯我當然會吵 第二次我失言就認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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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4, , 145F
版主這判例讓人感覺會吵的小孩有糖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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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4, , 146F
互嗆都有問題,然後說這沒違板規的就被說成挺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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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4, , 147F
二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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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5, , 148F
但這次是對的 不容許你們講的他好像是錯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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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5, , 149F
他沒錯,只要兩個人都進桶就沒錯了...明明兩個都有錯
02/14 13:15, 149F

02/14 13:15, , 150F
先檢舉那個就沒事?
02/14 13:15, 150F

02/14 13:16, , 151F
B並沒有暗諷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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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18, , 152F
言外之意可以有很多解讀,B那句話有諷刺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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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43, , 153F
不得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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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53, , 154F
文字獄最無聊了 禁言應該到迫不得以再使用
02/14 13:53, 154F
文章代碼(AID): #1I_Og68V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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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_Og68V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