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問] 狠心投資客又再填一例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yung1212)時間10年前 (2015/01/04 19:05), 編輯推噓12(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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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Kf_m8tJ ] 作者: beonlyone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狠心投資客又再填一例 時間: Sat Jan 3 22:26:14 2015 請問..我可以找誰幫忙 母親住在鄉下,其土地是共有持分(地上建物亦無保存登記) 房屋已經90年的日式建築..向文化局詢問古蹟申請也說不合規定.冷處理 但某投資客這一年竟然慢慢買了別人的持份 投資客持分雖然無超過法定持分比例(需經三分之二共有人同意) 但因為是最大持份..他向法院申請變價分割,法院也竟然同意 (也就是法院判給我媽錢,土地全歸投資客) 經過這樣的程序...等於土地用市價的半價就可以買到 這樣圖利自己利益,犧牲他人居住權利 ....老媽朋友在那,也習慣了,真的不甘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2.1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sk/M.1420295176.A.DD3.html

01/03 22:37, , 1F
不找律師找網友也真是一絕
01/03 22:37, 1F

01/03 23:03, , 2F
法律就是這樣子訂的,不然你想怎樣?
01/03 23:03, 2F

01/03 23:03, , 3F
地上建物無保存登記過幾天拆光光也 "合法"
01/03 23:03, 3F

01/03 23:04, , 4F
你要不要往 "釘子戶" 的方向去準備呢?
01/03 23:04, 4F

01/03 23:05, , 5F
有些人可以用一坪的空間死不賣掉,這些法律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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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3:35, , 6F
土地持分是夠建物用的,房子是近屋齡100年日式三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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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3:39, , 7F
只是他已經用到法院用價金直接分配,我們只是想保留老房
01/03 23:39, 7F

01/03 23:39, , 8F
也許你可以往社運團體那邊走看看?>.>
01/03 23:39, 8F

01/04 04:01, , 9F
房屋已經90年了 你們當時怎麼沒申請登記土地房屋權狀??
01/04 04:01, 9F

01/04 04:10, , 10F
不要來找網友求救了~請去找律師求救吧`投資客越來越快了
01/04 04:10, 10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ung1212 (1.169.106.243), 01/04/2015 19:05:55

01/04 19:08, , 11F
找鄉民的確沒有 你需要的是嗜血的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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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08, , 12F
這新聞我相信會有人非常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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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11, , 13F
最好你媽氣到病危.就更有可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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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14, , 14F
為什麼土地共有人會賣外人 是不是多年來共有人也未收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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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15, , 15F
租也只好忍痛出售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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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28, , 16F
通常都是有紛爭才會忍痛賣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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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48, , 17F
妳們自己人沒買,,妳們有優先購買權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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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49, , 18F
阿你門不買讓人家買走了..其實只能認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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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49, , 19F
因為他是真的"買走"..那是他的東西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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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49, , 20F
至於買便宜,那他本事阿,另外持份本來就會賣便宜.
01/04 19:49, 20F

01/04 19:59, , 21F
不懂法律 然後說人家黑心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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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0:13, , 22F
按理說有優先承買權 不買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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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0:51, , 23F
法律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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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2:03, , 24F
土地共同持有,無法讓你一人使用3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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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2:09, , 25F
自己住的地方為何不先買下來
01/04 22:09, 25F

01/04 22:27, , 26F
某f講話還是要留點口德…
01/04 22:27, 26F

01/05 00:40, , 27F
若有錢為何不買,若懂法律為何不做?
01/05 00:40, 27F

01/05 00:44, , 28F
況且只是秉持老建築心態,寧願變古績,也不落入私人口袋
01/05 00:44, 28F

01/05 00:55, , 29F
看來投資客是合法的,只因為投資客三字就想鼓動輿論有點
01/05 00:55, 29F

01/05 00:55, , 30F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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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6:53, , 31F
當初賣之前應該有先找過您了、您快去找律師討論吧
01/05 06:53, 31F

01/05 08:22, , 32F
一直住沒想過要買起來?
01/05 08:22, 32F

01/05 10:08, , 33F
用優購買起來
01/05 10:08, 33F

01/05 15:05, , 34F
簡單的說 就是想住 又不想花錢買地 也不給別人買
01/05 15:05, 34F
文章代碼(AID): #1KgHwKbD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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