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與親戚麻煩的買賣問題求救
※ 引述《ken514468 (刀刀)》之銘言:
: 各位好
: 小弟近期繼承了家父位於台北新生北路二段的一間40年華廈1樓與3樓一戶土地(1樓與3樓
: 土地權狀為同一張),但目前3樓一戶房屋權狀與一戶房屋土地(3樓共兩戶)是親戚的。
: 目前狀況是親戚想用600萬跟我買3樓土地,我查實價2020年附近相近屋齡坪數華廈賣1680
: 萬,如果這樣就賣掉感覺虧很大。
: 親戚的理由是當初1樓與3樓是家族的財產應該加起來的分一半才對,所以才有這600萬的
: 數字。
: 因為小弟不是房產的專家,只有3樓土地好像也不能直接賣給外人,現在非常頭痛要怎麼
: 處理才好,只好來房版請教有經驗的前輩們了。
: 感謝!
我是代書,分析一下
你持有過多的土地持份的狀況
好處:
1.
以後如果都更或是合建(含危老),分配的基準是看土地持分面積
單純擁有房子是不值錢的
你可以分配到比較多的房子
(舉個非常簡單的例子,有一戶房屋跟兩戶的土地持分,不考慮補償下,
有機會分回兩戶房屋回來)
2.
賣房子的時候,可以當成一個賣點
有些人會喜歡,例如建商想插旗
壞處:
平常沒事持有就是個吃錢怪獸
每年會繳比較多的地價稅 (hint:把這戶辦自用會省點稅)
賣出去的時候,會繳比較多的土地增值稅
無法斷定:
是否有優先購買權,要看可能產生優先購買權的時機,跟物權施行法施行的日期
另外優先購買權,站在賣方(你)的角度不是大問題
(親戚需用同樣條件承買,賣方收到的錢也是一樣多)
不過站在親戚的立場就比較難過
因為有屋無地的房子較難轉手,而且貸款(增貸)困難
更不用說(被)都更或合建的話,很大概率無法分配(只領補償金)
但是當然也有好處,就是純自住不貸款的情況下
不用繳半毛地價稅 (是你要繳)
所以說雙方各有好處跟壞處
如果是我,如果附近正在談都更的話,我是鐵定不賣的
其他一般情況,價格好就賣
持分地的價格估算比較困難
簡單的方法,可以直接用土地房屋現值比去乘市價
複雜點的話,就去找估價師出估價報告書
不過要數萬元就是了
附註:
: 親戚的理由是當初1樓與3樓是家族的財產應該加起來的分一半才對,所以才有這600萬的
: 數字。
我教你怎麼應對這個話術
你可以說當初剛蓋好房子勉強可以這樣算
但是經過了40年,房屋已經折舊的差不多了 (SRC耐用年數50年,已過40年)
也就是說你房屋殘值只剩1/5
反而土地增值了,現價為XX (市價減房屋殘值的扣除法)
況且我老爸也幫你們繳了40年的地價稅,這筆錢是否也應該要還我們
所以應該要用 XX 元來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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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89.17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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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macugi (114.34.89.172 臺灣), 07/20/2022 15: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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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氣,談的結果大概有3種可能
1.維持現狀 2.他買你的地 3.你買他的房
如果是談判結果是狀況3,恭喜!
可以來信問我,如何自己不出錢,買下他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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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應對的話術,我只是教他"怎麼談"
這是建立在承認親戚的話是正確的前提下,若P則Q的應對話術
進一步說,要是親戚照你這樣再回話
我就會回答說
你的房子就像車子,雖然可以用,但是用越久價值越低,零件產生的問題越多
40年老車能賣多少錢
我的土地像古董,現在雖然只能觀賞,但放越久價值越高
等放到都更或合建那天,我就發財了
另外
其實真正價值估算可用現值比拆,或請估價師估最準,我前面有提喔
※ 編輯: tamacugi (114.34.89.172 臺灣), 07/20/2022 16: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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