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個人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因素已刪文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StockTheorem)時間2年前 (2024/02/03 09:08), 編輯推噓7(705)
留言12則, 7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如果找認識的人聘用自己為員工 之後溝通好「非自願離職」是否就能成功只繳20%的房地合一稅 挺好奇有沒有人這樣做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55.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06922533.A.DA1.html

02/03 09:28, 2年前 , 1F
國稅局認定應該蠻嚴格的
02/03 09:28, 1F

02/03 10:05, 2年前 , 2F
賺不到還要繳稅 多多白忙一場
02/03 10:05, 2F

02/03 10:11, 2年前 , 3F
記得你要先工作滿一年而且正常領薪水?你等於要先規劃
02/03 10:11, 3F

02/03 10:11, 2年前 , 4F
賣房前一年先去工作並協調好薪水左手換右手
02/03 10:11, 4F

02/03 10:12, 2年前 , 5F
應該沒有不可以 但就是通常你朋友要分一杯羹
02/03 10:12, 5F

02/03 10:14, 2年前 , 6F
幫你查了一下 你要辦理戶籍登記 有實際居住而非出租
02/03 10:14, 6F

02/03 12:51, 2年前 , 7F
最簡單就去超商打工,曠職到被非自願離職拿證明,省20%
02/03 12:51, 7F

02/03 13:13, 2年前 , 8F
你來我診所上班啦,做一年我讓你非自願離職啦,但
02/03 13:13, 8F

02/03 13:13, 2年前 , 9F
是你要好好做,我正常支薪
02/03 13:13, 9F

02/03 14:20, 2年前 , 10F
一定有這種人頭的啦
02/03 14:20, 10F

02/03 14:21, 2年前 , 11F
前面有個新聞找人頭作假新水炒房的 不就騙得銀行不要不要的
02/03 14:21, 11F

02/03 22:58, 2年前 , 12F
依法是可以沒錯啊
02/03 22:58, 12F
文章代碼(AID): #1blP8bsX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blP8bsX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