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平轉換約給弟弟-二等親交易流程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衝衝 衝衝衝衝)時間1月前 (2024/03/29 18:20), 編輯推噓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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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預售屋二等親內的換約 如果是走贈與,取得成本到底會怎麼計算? 我找到一篇新聞案例,或許可以參考 https://reurl.cc/VNkagA 遺贈稅法第5條 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應課贈與稅。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 為其不動產。 遺贈稅法第10條第1項 遺產及贈與財產的價值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的時價為準。 遺贈稅法第10條第3項 稱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其他 財產時價的估定,由財政部定之。 依照上述法規與案例,預售屋平轉換約走贈與,因為預售屋視為不動產,所以贈與時 會依照出資額比例及當時的公告現值課稅,而不是贈與時的金額。 結論 預售屋換約走贈與,取得成本要看: 1. 贈與時已付款項占總額的比例 x 轉讓時的公告現值 2. 未付金額 轉讓時付款的比例越低,或是金額較低,影響比較小。 但保險起見,還是走買賣比較好。 以上是我的理解,如有錯誤請協助改正。 ※ 引述《turtletung (衝衝 衝衝衝衝)》之銘言: : 先感謝原PO的案例分享 : 我的狀況也是預售屋的二等親換約(平轉) : 在一月底因為建商要集體對保,決定從妹妹的名下換成我 : 原先根本不知道要申報房地合一稅 : 也不知道二等親內的財產轉移需要特別注意 : 所以非常感恩C大的分享 : 讓我在兩個星期前才意識到需要處理這件事 : 簡單說 : 二等親內的預售屋換名字雖然只是在建商那邊換約 : 賣方(以我的例子就是我妹)需要申報房地合一稅 : 如果就只是去房地合一稅那邊申報 : 國稅局就會認定買方(以我的例子就是我)是受贈與取得 : 往後要賣房的時候,取得成本就會是現在的公告現值 : 為了讓取得成本就是跟建商購買的價格 : 就必須去遺贈稅那邊主張是買賣 : 我也是連續三天跑國稅局 : 一直補資料才完成 : 1200萬的預售屋,換約時只付了頭款120萬 : 遺贈稅那邊需要的資料: : 一、妹妹當時購買120萬的金流 : 翻出當時存摺的金流是自備20萬+我姊匯了100萬(要另外申報贈與現金100萬) : 二、建商開的發票 : 三、原始合約跟換約後的合約 : 四、我匯款給妹妹的120萬金流(我和妹妹的存摺都要附上) : 房地合一稅需要的資料: : 一、建商開的發票 : 二、原始合約跟換約後的合約 : 三、私契(自己打的契約,目的是證明平轉) : 四、遺贈稅那邊拿到的證明文件(藍色的「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 : 國稅局每一筆款項都會問的很清楚 : 包括資金來源、錢的流向要層層確認 : 資料要準備齊全才會受理 : 房地合一稅要30天內申報 : 我是延遲申報 : 但因為平轉,承辦人員很好也就沒有罰錢 : 另外,我在查資料的時候 : 有看到一些案例說以為房地合一稅委託代書處理就沒問題 : 結果代書便宜行事就用贈與 : 賣房子的時候想要主張買賣都不行 : 真的得繳一堆稅 : 即使請代書還是要注意 : 自己的荷包自己顧 : 再一次感謝房版 : ※ 引述《CIIIO (郭+)》之銘言: : : 1000萬的預售屋換約 : : 已付給建商200萬頭款 : : 想說換約不就是約建商跟弟弟來簽一簽 : : 繳個潤筆費幾千幾萬給建商 : : 名字換過去就好了嗎? : : 你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嗎? : : 錯 : : 林北放三天假 三天都跑國稅局 不斷補資料 : : 二等親交易房產 你要先確定是走贈與或是買賣 : : 兩者都必須跑國稅局 : : A.走贈與流程 : : 報贈與稅 : : 想說一年有244萬贈與免稅額 : : 200萬應該免稅吧 : : 錯 : : 走贈與最不推薦 : : 因為受贈者房屋的取得成本會最低 : : 之後要賣掉會補超級多稅 : : 假設弟弟五年之後賣1200萬好了 : : 你以為是繳(1200-1000)*20%的稅嗎? : : 錯 : : 因為是贈與 : : 房屋成本是“受贈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 : : 政府說他是500萬好了 : : 是繳(1200-500)*20%的稅! : : 聽起來很坑 : : 但研究一下發現之後給小孩房子用贈與方式的 : : 也是一樣道理 : : 那我們改走買賣流程好了 : : 二.走買賣流程 (房地合一) : : 想說走買賣流程房地合一稅 : : 反正賺錢才繳稅 平轉沒賺錢不用繳稅 : : 跑去國稅局 : : 房地合一櫃檯說 : : 請提供 : : 1.買賣的金流 : : 2.因為你是二等親交易,必須去贈遺科拿藍色的 : : “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 : : 3.建商讓予合約書(換約時就拿到) : : 好我就開始做金流 : : 因為弟弟只有50萬現金 : : 所以跟媽媽拿錢20萬現金+30萬匯款 : : 剩下100由我老婆匯給媽媽 媽媽再給弟弟 : : 跑去贈遺科 : : 把弟弟給我200萬的金流給他看 : : 國稅局看了看本子說 : : 你弟原本只有50萬 是不足以支付的 : : 請提供: : : Q1.這筆20萬現金怎麼來的 : : A1.我說我媽給我弟的 : : Q.你媽怎麼有現金? 現金從哪來的? : : 補上我媽的近半年的提款證明才過 : : Q2.這筆130萬轉帳,你母親原本只有30萬,那這筆100是誰給的 : : A2.是我老婆給我媽的 : : 補上我老婆&我媽的存摺才過 : : 然後一次寫三張贈與稅申報 : : 我:房子買賣非贈與 : : 我老婆:贈與現金100 : : 我媽:贈與現金150 : : 隔天拿到藍色證明 代表贈與問題解決了 : : 才去房地合一櫃檯 : : 只是簡單看一下我弟給我200的金流 : : 十分鐘就搞定 : : Take Away : : 1.房子給親人不要用贈與,要用買賣(房地合一) : : 2.金流要經得起檢驗, 國稅局不是吃素的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918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8.75.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1707648.A.8CF.html

03/29 19:19, 1月前 , 1F
這看起來比較合理畢竟就是贈與了1/5的房價 但是公告現
03/29 19:19, 1F

03/29 19:19, 1月前 , 2F
值用全額頗怪
03/29 19:19, 2F

03/29 19:44, 1月前 , 3F
如果簽署借名登記或許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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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0:24, 1月前 , 4F
取得成本就時價或移轉成本取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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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0:24, 1月前 , 5F
公告現值150 你換約已付給建商200
03/29 20:24, 5F

03/29 20:24, 1月前 , 6F
就用200當你賣出後房地合一的賣價
03/29 20:24, 6F

03/29 20:38, 1月前 , 7F
謝謝分享~代書當初用贈與真是虧大了….lll實際上
03/29 20:38, 7F

03/29 20:38, 1月前 , 8F
我還是要按月還錢的。不知道這樣可以到時主張有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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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0:38, 1月前 , 9F
支出嗎......QQ 好慘 現在要改也來不及了
03/29 20:38, 9F

03/29 20:58, 1月前 , 10F
03/29 20:58, 10F

03/29 20:59, 1月前 , 11F
看了一些影片 用借名似乎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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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1:04, 1月前 , 12F
沒差啊不是還有個大絕重購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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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1:04, 1月前 , 13F
再買一間大的真的自住五年就全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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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2:54, 1月前 , 14F
謝謝提醒,看來只能走重購退稅了,代書當初是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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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2:54, 1月前 , 15F
報贈與稅的,應該無法主張借名登記~
03/29 22:54, 15F
文章代碼(AID): #1c1fO0ZF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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