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最近上新聞的租霸案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超棒Der)時間4月前 (2024/07/03 23:01), 4月前編輯推噓0(225)
留言9則, 6人參與, 4月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1. 不能斷水電, 但是可以停他電梯磁卡 ,讓他不能搭電梯, 因為他還是可以走樓梯進屋 所以不算強制罪,缺點是低樓層沒用 但如果你10幾樓以上,租客一定受不了 高樓層好處+1 2. 另外還有一個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12 條 這個法條滿猛的, 但版上沒看到有人講 (只看到什麼拆門之類的怪招XD) 大意就是契約解除後,經催告(存證信函)一定期限後仍不點交者,視為完成點交,且拋棄 遺留物所有權。清除費用可向租客收取。 但是我猜這個 只能趁租客不在屋內的時候執行清除遺留物 如果他在屋內 你還把他架出來就是強制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6.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20018919.A.F04.html

07/03 23:13, 4月前 , 1F
如果是不要繳電費呢?平常把電費弄成電子帳單,讓
07/03 23:13, 1F

07/03 23:13, 4月前 , 2F
租客收不到,欠租時不要繳電費,讓台電他自己因為
07/03 23:13, 2F

07/03 23:13, 4月前 , 3F
沒繳電費斷電,不知道復電會不會很麻煩?
07/03 23:13, 3F
頂多停個一天,他只要去繳費就能復電了

07/03 23:14, 4月前 , 4F
直接找黑道,立馬斷手斷腳,再假瘋
07/03 23:14, 4F

07/03 23:16, 4月前 , 5F
那種可以不用電過活的瘋子是我的話直接把他抬到馬
07/03 23:16, 5F

07/03 23:16, 4月前 , 6F
路上讓他自生自滅
07/03 23:16, 6F

07/04 07:28, 4月前 , 7F
我以為第二條是包租代管都有的內容
07/04 07:28, 7F

07/04 08:23, 4月前 , 8F
2.要租客不實際住那邊
07/04 08:23, 8F
趁他出門的時候 ※ 編輯: fbifxxkma (116.89.139.184 臺灣), 07/04/2024 08:28:45

07/04 09:56, 4月前 , 9F
帥帥帥
07/04 09:56, 9F
文章代碼(AID): #1cXMVdy4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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