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教退稅400萬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CubicSquare)時間2月前 (2024/10/11 07:42), 2月前編輯推噓5(6113)
留言20則, 5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想請教如果住A房6年以上了(一直設定戶籍在A房) 最近想搬去B房,想要400萬免稅但不要重購退稅 以下那些方法可行? 方案一 戶籍換到B>實際搬到B>帶仲介買家來看A>賣出A 方案二 實際搬到B>帶仲介買家來看A>賣出A>戶籍換到B 方案三 帶仲介買家來看正在住的A>賣掉A>連夜搬去B並設定戶籍在B 其實就是想知道滿6年後可以戶籍移動到別的地方了嗎? 還是出售當下,戶籍必需還在? 第二個問題 12年前買了2間房 前6年連續住A並設定戶籍在A 後6年連續住B並設定戶籍在B 現在一次賣掉2間是不是2間都符合400萬免稅 感謝回覆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30.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28603763.A.B9E.html ※ 編輯: CubicSquare (39.9.130.104 臺灣), 10/11/2024 07:44:24

10/11 07:44, 2月前 , 1F
我記得只要一遷出就算中斷了!除非住滿的當下直接賣
10/11 07:44, 1F

10/11 07:53, 2月前 , 2F
那如果戶籍留在A,但實際搬去B(住在A裡面,仲介帶
10/11 07:53, 2F

10/11 07:53, 2月前 , 3F
看也不方便),結果房子過好一陣子(幾個月?幾年
10/11 07:53, 3F

10/11 07:53, 2月前 , 4F
?)才賣出,會不會國稅局說這些日子沒有居住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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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7:53, 2月前 , 5F
(查水電發現都沒在用)
10/11 07:53, 5F

10/11 07:55, 2月前 , 6F
前6年有自住事實就好,還是後來仲介帶看期間也要有
10/11 07:55, 6F

10/11 07:55, 2月前 , 7F
進行一些自住事實?
10/11 07:55, 7F

10/11 07:58, 2月前 , 8F
應該是你要賣之前戶籍都要在那邊
10/11 07:58, 8F

10/11 07:59, 2月前 , 9F
至於你人住哪裡應該不會去管 如果怕查自住 偶爾去用用
10/11 07:59, 9F

10/11 07:59, 2月前 , 10F
水電就好
10/11 07:59, 10F

10/11 08:02, 2月前 , 11F
只要不是去檢舉例如出租 房客去報稅 國稅局應該沒有力
10/11 08:02, 11F

10/11 08:02, 2月前 , 12F
氣理你這一種小咖
10/11 08:02, 12F

10/11 08:05, 2月前 , 13F
自住認定好像只要直系親屬跟配偶都算 你可以研究看看
10/11 08:05, 13F

10/11 08:19, 2月前 , 14F
感謝樓上回覆!
10/11 08:19, 14F

10/11 08:32, 2月前 , 15F
住6年以上也可能是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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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8:32, 2月前 , 16F
12年前買的都是舊制白問了
10/11 08:32, 16F

10/11 08:42, 2月前 , 17F
我問的都是新制(包含未來規劃)感謝!
10/11 08:42, 17F

10/11 09:18, 2月前 , 18F
有規定每6年只能用一次(含配偶 未成年子女)
10/11 09:18, 18F

10/11 10:49, 2月前 , 19F
沒分類還回
10/11 10:49, 19F

10/11 13:11, 2月前 , 20F
抱歉 是直接抓前面的文章 已補充分類
10/11 13:11,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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