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重構退稅居住事實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shota)時間4小時前 (2025/01/24 00:49),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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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如果像這種狀況, 首購成屋買來自住,但是因為覺得不太理想,後來還持續在看房, 所以一直還沒裝潢入住,只有稍微修繕,偶爾出入, 每月水電管理費也都是公共電費為主。 一年內又看到另一間更理想,已經購入,決定要努力把舊屋賣了小換大換新屋。 關於重購退稅的資格,舊屋是真的買來要自住用的, 只是還沒裝潢好搬入居住,也沒出租,這樣還有機會符合退稅資格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3.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37650992.A.5E0.html

01/24 01:26, 3小時前 , 1F
有遇到是查生活痕跡 水電不認列。查的是你發票 有沒
01/24 01:26, 1F

01/24 01:26, 3小時前 , 2F
有外送單 有沒有包裹 等等等的。就你有居住的明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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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01:26, 3小時前 , 3F
明你住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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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adCmNW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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