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與台灣房屋買房遇到原屋主遲遲搬家糾紛
※ 引述《joe931 (nomoney)》之銘言:
: 買了1間透天,
: 當時有簽額外條約同意3個月無償讓原屋主可以找房搬家
: 但到了12月底原屋主卻表示沒辦法搬走
: 至今都還繼續住在裡面
: 這期間台灣房屋仲介也都沒什麼實質作用
不論買房 or 把房拿去出租,甚至延伸到一切相關的商業行為,
全都是一個樣。
會有問題, 99.87% 都是自己 "選擇" 要當爛好人的緣故。
有沒有經驗是其次,重點是要求本身不合理根本就不該同意。
我先說一下我不是要罵原PO,只是透過這案例又再次驗證我說的。
你試想,你去買台車,或買其他任何產品 ex. 哀鳳...etc,付錢後你會同意
先給賣你的人用一陣子後再還給你使用? 而且還是無償使用喔。
就平常一般事情你也不太可能同意的事情,但偏偏很奇怪,只要標的變成房地產,
有些人腦袋就打結了。
像是虛坪實坪看不懂數學突然變很差的,
或是買賣東西本來也沒有要求要 "淨重",但到房地產突然就要變看實坪的。
買哀鳳買車子都會做一堆功課,去看啥光圈怎樣、畫素怎樣,性能怎樣的,
買房突然自己就變個巨嬰,要人家把你要的資料全部都準備好才對。
租屋也是,講過N百次了。 你要租人至少至少要一租二押收齊,就是有人
講好聽點叫通融 or 佛心,講直白點叫做拿自己做社會實驗,然後遇到租屋蟑螂
才在那邊哭說怎麼辦...
奇怪了,難道這類我們說 "願意通融" 的人,平常親朋好友跟你借錢周轉的時候,
不論熟不熟都會答應嗎? 如果不會的話,一個陌生人說要少付租金 or 押金給你,
其實變相的是在跟你借錢欸,結果這時候卻願意通融... QQ?
真心奉勸進行任何 "商業行為",務必做到在商言商。
你只要能落實這點,8成以上的問題你都遇不到。
例如原PO案例,老實說仲介除了自己要檢討外,也是很無奈。
阿原屋主就不搬,阿當初你自己要答應的,阿他除了叫原屋主快搬以外,
合法的作為他還能幹嘛? 陪你一起幹譙原屋主這種心靈層面的慰藉嗎?
老實說仲介除了道德勸說一直跟他講以外,他也不能幹嘛。
還是你希望每個仲介都自帶灰色暗黑手法可以協助你?
就算仲介知道方式或有門路好了,他賣個房子收傭金而已幹嘛把他自己混下去
承擔這個風險? 這案例仲介唯一做的不夠好的點就是,沒有在一開始就跟這
賣方拒絕,反而把這問題丟給買方,殊不知買方居然同意惹,然後就出事惹...
永遠永遠千萬記住一點
預防,永遠勝於治療! 這句話不是單指預防疾病欸!
通用的好嗎!
一開始就做好,絕對比你遇到問題在那邊問怎麼辦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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