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stock 版:最新美國關稅豁免規定附件出爐
以下來自 QWen Chat 的問答過程
從上面的文件來分析, 是否具有分離課稅的精神?
就是美國產品內容超過 20% 即有分離課徵關稅的條件?
根據 Annex-III.pdf 文件內容,美國此次關稅政策確實存在「分離課稅」(即針對商品
中不同來源的價值部分差異化徵稅)的設計,具體體現如下:
1. 「美國本土價值20%」的豁免機制
條款依據 :文件第 9903.01.34條 明確規定,若進口商品的 美國本土價值 (U.S.
content)占 海關價值(Customs Value)的20%以上 ,則額外加徵的「對等關稅」(如
中國34%、台灣32%等)僅適用於非美國價值部分 。
計算方式 :
例如,若中國製iPhone的美國價值占比為20%,則額外34%關稅僅針對剩餘80%的非美國價
值徵收,而非全額課稅。
2. 分離課稅的適用範圍
適用對象 :
所有被加徵「對等關稅」的商品(如中國、台灣、越南等國產品),但以下類別除外:
豁免清單產品 :如鋼鐵、鋁製品、能源產品、客車/輕型卡車等(文件第9903.01.33條)
。
加拿大與墨西哥 :符合USMCA協議的產品直接豁免對等關稅(文件第9903.01.26-27條)
。
技術細節 :
「美國價值」需符合 實質性轉化(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 或 完全在美國生產
的條件(文件第v)(xii)條)。
企業需提供 價值計算證明 (如供應鏈文件、成本明細)以申請豁免。
3. 政策目的與影響
鼓勵在地生產 :
通過差異化稅率,促使企業增加美國本土採購或生產,符合特朗普政府「美國優先」的產
業政策
。
降低衝擊 :
對於高度依賴美國技術或零件的產品(如半導體、高端電子元件),此機制可部分緩解關
稅壓力。
4. 實際案例分析
中國製iPhone :
若美國價值(如晶片、設計)占比達20%,則額外34%關稅僅適用於剩餘80%的價值,理論
上可降低關稅成本約 6.8% (34% × 80%)
。
台灣製顯示卡 :
若使用美國GPU晶片占總價值20%,則額外32%關稅僅針對80%的非美國價值徵收,整體稅負
減少 6.4% 。
總結
美國此次關稅政策確實具備「分離課稅」精神,核心在於 通過價值來源的區分,針對非
美國部分加徵懲罰性關稅 ,旨在保護國內產業並鼓勵全球供應鏈向美國傾斜。企業需仔
細評估產品結構,以最大化豁免效益。
Q: 那在此之前 是 100% 依照 Customer Value 來課稅嗎?
比如進口 iPhone 就完全依照 Customer Value 乘以關稅稅率?
A: 根據美國現行關稅制度及 Annex-III.pdf 文件內容,以下分析適用:
1. 以往關稅計算基礎
原則 :
美國關稅通常以 海關價值(Customs Value) 為基礎計算,即商品的交易價格(包含運
費、保險費等),再乘以適用的 HS編碼對應稅率
。
例如:若iPhone的海關價值為1,000美元,原適用稅率為20%,則關稅為 200美元 。
例外情況 :
反傾銷稅/反補貼稅 :針對特定國家的特定商品加徵額外稅率(如中國鋼鐵)
。
自由貿易協定(如USMCA) :符合原產地規則的商品可享零關稅
。
2. 新政策實施前的關稅結構
對中國商品 :
在新政策(2025年4月)實施前,中國進口商品已適用 20% 的基礎關稅
。
例如:iPhone若從中國進口,關稅為海關價值 × 20%。
其他國家 :
多數國家商品適用 現行HTSUS稅率 (通常低於20%),未額外加徵對等關稅
。
3. 新政策的調整
額外加徵「對等關稅」 :
自2025年4月起,對特定國家加徵額外關稅(如中國34%、台灣32%),總稅率為 現行稅
率 + 對等關稅
。
例如:中國製iPhone總稅率為 20%(現行) + 34%(新增) = 54% 。
「美國價值豁免」機制 :
若商品中美國本土價值占比達20%,則額外對等關稅 僅適用於非美國價值部分
。
例如:若iPhone的美國價值占20%,則對等關稅(34%)僅針對剩餘80%價值徵收,整體稅
負降低至 34% × 80% = 27.2% 。
4. 關鍵結論
新政策前 :
關稅計算以 100%海關價值 × 現行稅率 為主,無「美國價值豁免」機制
。
新政策後 :
對特定國家商品加徵額外關稅,且引入 差異化計稅 (僅對非美國價值部分加稅)
。
iPhone案例說明
新政策前 :
若海關價值為1,000美元,關稅為 1,000 × 20% = 200美元 。
新政策後(中國製) :
若無美國價值豁免,關稅為 1,000 × 54% = 540美元 ;若美國價值占20%,則關稅為
800 × 34%(額外稅) + 1,000 × 20%(原稅) = 472美元
。
總結
美國以往關稅確實以 100%海關價值 為計算基礎,但新政策引入了 分離課稅機制 ,針對
特定國家商品加徵額外關稅,並允許美國價值部分豁免,從而改變了計稅邏輯。
Q: 所以 新政策實施之後 "現行稅率" 依然存在, 沒有免除?
A: 是的,根據 Annex-III.pdf 文件內容及相關條款,新政策實施後「現行稅率」(原有正
常關稅)仍然存在 ,並未被免除,而是與新增的「對等關稅」(額外加徵稅率) 疊加徵
收 。以下是具體分析:
1. 現行稅率與對等關稅的關係
文件依據 :
文件第 9903.01.25條 明確規定,新增的額外關稅(如中國34%、台灣32%等)是 在現行
稅率基礎上加徵 ,而非取代現行稅率。例如:
中國製商品原適用 20% 現行稅率,新政策後總稅率為 20%(現行) + 34%(新增) =
54% 。
台灣製商品若原適用 3% 現行稅率,新政策後總稅率為 3% + 32% = 35% 。
豁免例外 :
若商品符合特定豁免條件(如美國價值占比達20%或符合USMCA協議),僅免除額外加徵的
對等關稅 ,現行稅率仍需繳納。例如:
加拿大商品若符合USMCA原產地規則,可豁免額外關稅,但仍需繳納現行稅率(如5%)
。
2. 現行稅率的適用範圍
鋼鐵、鋁製品等豁免清單 :
文件第 9903.01.33條 指出,鋼鐵、鋁製品及其衍生品,以及客車/輕型卡車等商品,現
行稅率不受新政策影響 ,且額外關稅被豁免
。
例如:中國製鋼鐵產品若現行稅率為25%,新政策後仍維持25%,不加徵34%。
人道救援物資與資訊材料 :
文件第 9903.01.30-31條 規定,捐贈物資(如食品、藥品)及資訊材料(如書籍、CD)
豁免額外關稅,但現行稅率仍適用
。
3. 實務操作案例
中國製iPhone :
現行稅率:20%(基礎關稅)
。
新政策後總稅率:20% + 34% = 54%。
若美國價值占比達20%,則額外34%僅針對剩餘80%價值徵收,現行20%稅率仍全額繳納
。
墨西哥製汽車零件 :
若符合USMCA原產地規則,可豁免額外關稅,但仍需繳納現行稅率(如2.5%)
。
4. 法律依據與過渡期規則
生效時間 :
2025年4月5日起,所有進口商品需繳納 現行稅率 + 過渡期前的額外關稅 (如適用)
。
2025年4月9日前已在運輸途中的商品,可豁免額外關稅,但仍需繳納現行稅率
。
總結
新政策實施後,現行稅率(原有正常關稅)完全保留 ,額外關稅是在此基礎上疊加徵收
。企業需同時計算兩者,並通過供應鏈調整(如提升美國價值占比)來降低額外稅負,但
現行稅率無法豁免。
僅供參考 實際情況美國政府說了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08.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43926341.A.9B4.html
推
04/06 16:05,
1天前
, 1F
04/06 16:05, 1F
推
04/06 16:27,
1天前
, 2F
04/06 16:27, 2F
→
04/06 16:27,
1天前
, 3F
04/06 16:27, 3F
→
04/06 16:28,
1天前
, 4F
04/06 16:28, 4F
推
04/06 19:20,
1天前
, 5F
04/06 19:20, 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5 篇):
home-sale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