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新北市充電樁 新北氣候變遷自治條例三讀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zesonpso (幹 正義的孩子王)時間3小時前 (2025/10/22 10:06)推噓7(7推 0噓 10→)留言17則, 6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此次分享一下我當主委的心得和經驗
在大樓的權力結構中
區權會 > 管委會 > 主委
主委決議事項被管委會過半數推翻是無效的
相對管委會決議被區權會否決也是無效的
此次新北自治三讀通過
意思是在區權會未明確表示電動樁能否安裝以前
管委會不得拒絕住戶安裝,但這就很有趣了
依照我遇過看過的實例
管委會同意住戶安裝電動樁 也已裝設好
但是區權會前有住戶提議表決電樁能否安裝 答案是不同意安裝
否決了管委會的決議事項 屋主本身不願意拆除後續結果是走法院
走到二審法官庭上調節雙方和解協議拆除
協助調解理由是都鄰居不建議走到判決文出來(到這可以知道答案了)
所以這個自治三讀只是做一半而已XD
不過要修改母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又是中央的責任
在這之前市府已經把能做的都做完了
在台灣大樓公寓要裝設電樁
除了一開始新大樓建商直接幫你把電動樁包含EMS直接規劃成公設以外
其餘建議一定要順勢通過區權會
如果單純管委會同意 然後有住戶提議走區權會
如果翻車 推翻管委會決議 後續的紛擾你就吃到飽了XD
給大家分享我遇到的實例
其實也有一個方法就是在區權會未表態以前
很多屋主一起安裝電樁 讓區權會就算表決失敗否決安裝
那後續要拆除花的經費可以讓大樓妥協的
如安裝基數不高基本上很容易被處理掉 法不責眾
※ 引述《dophin332 (...)》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9075067
: 節錄:
: 新北氣候變遷自治條例三讀 管委會不得拒設電動車充電樁
: 新北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其中為推廣運具電動化,
: 公寓大廈除區分所有權人決議或規約不同意,申請設置充電設備時,管委會不得拒絕。
: ^^^^^^^^^^^
: 請問這個是什麼情境? 是說如果大樓原本沒有相關規定就可以裝嗎?
: 還是說這個是給那種建商已經預留好的新大樓, 如果沒有特別規定不同意就可以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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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偷裝阿 一般走流程
送申請給管委會 管委會審核後公告同意安裝
自治條例已經說管委會不得拒絕了嘛
屋主不願意花經費拆除 你大樓也不願意花公積金拆除 那就放著阿
不然就公積金拆除後 再去提告民事求償阿
不過一來一往花的時間和金錢是很可觀的
所以新北電車車主只要這條例執行 趕快約一約盡速開工
只要案例多就算區權會否決 也沒用了 變尾大甩不掉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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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招開臨時區權會都會流會的 參與人數不足
只能等每年一度招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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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開阿 問題是能不能成會
區權會的召集和決議過程不能違法的
不然會議內容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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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入子法沒有違背憲法或者法律只能修改不得取消
除非法律上定義電動樁是危險事物 禁止販售禁止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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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不拆你能怎樣 你只能拿著法院判決 公積金拆除後 再跟他走民事求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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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問題而已 沒甚麼怕不怕 除非遇到阿伯阿麼
不過會裝電樁年輕中生代居多 XD 收到走一遭玩玩 也不錯
反正最差就是跟初始一樣拆除而已 又沒因為不拆 最後判拆 所以加重罰則XD
他不是刑事沒人會怕的 這只是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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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性杯葛阿 但是可以找工務局XD
※ 編輯: zesonpso (114.35.116.169 臺灣), 10/22/2025 11: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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