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住處火災,房客不搬走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5566)時間2小時前 (2025/09/27 06:03), 2小時前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5人參與, 1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hello 大家好 想請教一下,我們在楊梅的住處發生火災. 我們是租給一位326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390巷的一位徐姓甜點師 我們是月租12000含2房車位管理費租補. 目前火調課還沒有出報告.但是我們在陽台發生煙灰缸等 現場的狀況 陽台:全面燒毀,結構受損。 廚房:全數燬損,已無法使用。 窗戶:玻璃及框架全毀,失去防護功能。 客廳:遭嚴重煙燻及部分燒損,牆面、天花板及家具皆受污染。 室內環境:災後殘留大量油煙及有害致癌物,嚴重危及健康 管線家俱:管線跟家具因為熔化跟淹水無法使用 因這件事,房子已經沒辦法住了,現場有很濃的焦味. 我們有幫租客評估一些附近不錯的物件 為了住家安全考量加上管委會有反映此租客一些不良行為想請他們搬走 但目前合約還有1年半 但是租客可能因為我們租的很便宜,堅決不想搬走. 可能吃定我們.我們之前對於中央學生也有提供很便宜的租金8000 請問問版友,有什麼方法可以照正常流程請他搬走嗎? 附上火災現場 https://lurl.cc/2u59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49.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58924232.A.937.html ※ 編輯: leafshot (180.177.149.46 臺灣), 09/27/2025 06:04:11

09/27 06:18, 2小時前 , 1F
都燒成這樣他還能住也是很厲害
09/27 06:18, 1F

09/27 06:27, 2小時前 , 2F
若租約有可以任意終止的條文,就不用租客同意;若無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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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6:27, 2小時前 , 3F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0其中承租人毀損租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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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6:27, 2小時前 , 4F
或附屬設備,不為修繕或相當之賠償主張看看,若對方不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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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6:27, 2小時前 , 5F
意去公所申請調解不然就只能走法院強制遷移的訴訟
09/27 06:27, 5F

09/27 06:39, 1小時前 , 6F
好慘 拍拍
09/27 06:39, 6F

09/27 06:42, 1小時前 , 7F
甜點加碳
09/27 06:42, 7F

09/27 06:43, 1小時前 , 8F
便宜出租的下場
09/27 06:43, 8F
文章代碼(AID): #1ermt8at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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