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住處火災,房客不搬走
你的狀況是房子火災結構受損要解約,就算不走合意解約,以您的敘述來看,房屋居住功能幾近滅失,實務上可認為租賃關係當然消滅(不需要得到房客同意),可以試試看以下做法
1.發存證信函說明租賃關係消滅緣由並請房客遷離
2.起訴請求返還租賃物,勝訴後若房客不搬再走強制執行
不過桃園地院也是案量很大的法院,你整個走完可能租期都要結束了
但建議還是要做第1步驟,降低房客在此期間受到損害來告太太的有責程度
以上鍵盤律師小小建議
引述《leafshot (5566)》之銘言:
: hello 大家好
: 想請教一下,我們在楊梅的住處發生火災.
: 我們是租給一位326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390巷的一位徐姓甜點師
: 我們是月租12000含2房車位管理費租補.
: 目前火調課還沒有出報告.但是我們在陽台發生煙灰缸等
: 現場的狀況
: 陽台:全面燒毀,結構受損。
: 廚房:全數燬損,已無法使用。
: 窗戶:玻璃及框架全毀,失去防護功能。
: 客廳:遭嚴重煙燻及部分燒損,牆面、天花板及家具皆受污染。
: 室內環境:災後殘留大量油煙及有害致癌物,嚴重危及健康
: 管線家俱:管線跟家具因為熔化跟淹水無法使用
: 因這件事,房子已經沒辦法住了,現場有很濃的焦味.
: 我們有幫租客評估一些附近不錯的物件
: 為了住家安全考量加上管委會有反映此租客一些不良行為想請他們搬走
: 房子是我太太名字。我太太近期得乳癌。醫藥費是很大開銷。
: 這次燒毀的房子ㄧ夜之間噴2-300萬,讓她心情更不好壓力更大。影響到病情。
: 但目前合約還有1年半,我們是想要盡快解約,很怕再次發生火災。
: 但是租客可能因為我們租的很便宜,堅決不想搬走.
: 可能吃定我們.我們之前對於中央學生也有提供很便宜的租金8000
: 昨天我們有致電給他因爲安全考量真心希望他可以搬走。
: 他反而超級生氣堅持住到合約結束。
: 請問問版友,有什麼方法可以照正常流程請他搬走嗎?
: 非常感謝版友的熱心建議。我們目前真的很無助。
: 附上火災現場
: https://lurl.cc/2u5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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