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買方寄存證信函來要求解約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hope)時間6小時前 (2025/10/29 06:40), 4小時前編輯推噓9(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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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借用朋友的帳號 有始有終還是來update了 原本以為已經結束了所有判決 結果又來了對方提出再審的通知書 法官也同意再審 又開始漫長的審判 律師說再審率其實很低 (心理os我這種事情都特別”幸運”) 法官同意再審原因是當中 利息起算點有點瑕疵 例如我是12月簽約1月解約 那 原本認定是12月要起算利息 雖然當中有點忐忑被抓到這個點要重新再審 但其實沒有這麼好被推翻 只有這個點有被修正 最後的判決是1月開始計算 等於我少收一個月的利息 剛好遇到有人跟我有一樣的情況所以上來update 這篇我比較想來分享心境 就是當初我是賣a換b 對方毀約a 但我已經買了b 於是我嘎了2間台北市房 當下最好的方式是持有2間到底 要求對方繼續履約並求償違約金 但兩間大概是5000多萬貸款 對我比較有壓力 所以我選擇請永X仲介幫我寄2次存證信函(照他們內部走)解約 並且拿走本票來行使我的(求償)權利 *在這邊必須小抱怨永X的合約書違約部分很含糊有點不OK 但選擇這部就是要走官司了 當然律師費就是不可少 但是我也是要爭一口氣 因為對方態度極差 也浪費雙方太多時間 如果選擇這步就要有長期抗戰燒錢的打算 大概是20多萬 當然我比較”幸運”再來一次再審 這部分可能可以減免的 那能違約金賠償的金額通常都是會在房屋總價金額的5%上下 所以可能要評估一下自己的時間價值 當然房子還是可以照賣 其實這樣快兩年下來 扣掉所有成本大概實拿是不到50吧 目前判決也才剛下來 還要準備寫債權申請 幸運的是 有確定對方帳戶有錢是還好 就是補償我一點精神費吧 畢竟我一波三折 回歸重點就是 如果你吞不下這口氣 那就慢慢耗 如果可以吞下 那就收了10萬談違約的時候可能能多拿個10-20萬就好聚好散(記住你是簽約 不是斡旋 所以還是要透過仲介談解約歸還本票!) 以上分享給有跟我同樣問題的網友 並且拒絕惡質買方 希望他能真的有教訓到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58.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61691251.A.9A2.html ※ 編輯: lhiatnenoanh (123.194.158.99 臺灣), 10/29/2025 06:46:15

10/29 07:18, 5小時前 , 1F
他帳戶一定有很多錢。不然怎麼敢買房
10/29 07:18, 1F

10/29 07:59, 4小時前 , 2F
那是有上法院判決,而且你是台北市房子,如果是其他
10/29 07:59, 2F

10/29 07:59, 4小時前 , 3F
縣市更少,所以合解拿幾萬塊錢就可以了,因為上法院
10/29 07:59, 3F

10/29 08:00, 4小時前 , 4F
幾次,等判下來時間很不划算,除非你時間真的不值
10/29 08:00, 4F

10/29 08:00, 4小時前 , 5F
錢。
10/29 08:00, 5F

10/29 08:04, 4小時前 , 6F
謝謝分享
10/29 08:04, 6F

10/29 08:11, 4小時前 , 7F
而且能買台北房甚至新北,法官對資產都是從寬認定,
10/29 08:11, 7F

10/29 08:11, 4小時前 , 8F
今天在其他縣市,買五年屋千萬初年輕首購族,或老人
10/29 08:11, 8F

10/29 08:11, 4小時前 , 9F
怕租不到房,買600萬老公寓也要貸款,可能還是公費
10/29 08:11, 9F

10/29 08:11, 4小時前 , 10F
律師,法官同情判1-2%,你律師費算上去還要賠錢
10/29 08:11, 10F

10/29 08:15, 4小時前 , 11F
我曾經是對的一方,含律師費花12萬,對方只付了6萬
10/29 08:15, 11F

10/29 08:15, 4小時前 , 12F
,我也不上訴了
10/29 08:15, 12F
嗨嗨,我們討論的是惡意違約哦!當時至少爬了4-500份判決書。我有看到很極端的例子,例如說什麼被網戀詐騙買房還是要判賠20-30萬,想請問你的判決書可以提供嗎?6萬真的有點過少,簽約金都不只這個價格了 ※ 編輯: lhiatnenoanh (123.194.158.99 臺灣), 10/29/2025 08:19:34

10/29 09:36, 3小時前 , 13F
有時候也不是錢的問題,只是想給這種垃圾一點教訓
10/29 09:36, 13F

10/29 09:42, 3小時前 , 14F
就真的是爭一口氣,不能說雙贏
10/29 09:42, 14F

10/29 09:43, 3小時前 , 15F
時間成本跟心力 對比這幾十萬真的不值一提
10/29 09:43, 15F

10/29 09:52, 2小時前 , 16F
因為你是台北市房...如果違約的那方經濟很弱勢頂多判賠2%
10/29 09:52, 16F

10/29 09:52, 2小時前 , 17F
而已
10/29 09:52, 17F

10/29 10:23, 2小時前 , 18F
另外請問一下這情況仲介還會跟買賣雙方收仲介費嗎
10/29 10:23, 18F

10/29 10:27, 2小時前 , 19F
你狀況是高價金、超過一個月的時間成本,打官司雖然浪費
10/29 10:27, 19F

10/29 10:27, 2小時前 , 20F
時間,不過稍微有意義一點;前面那篇才3、4天,就算只有1
10/29 10:27, 20F

10/29 10:27, 2小時前 , 21F
0萬,根本是賺到
10/29 10:27, 21F
文章代碼(AID): #1f0KPpcY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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