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50年租屋困境迎解方 公證法修正草案:欠
連結:https://house.chinatimes.com/20260119001662-264401
內文:延宕50餘年的租屋法律困境即將迎來重大突破!立法院近日提出《公證法》第13條
條文修正草案,擬大幅放寬公證書的強制執行範圍,新竹縣租賃工會理事長曾建樺直言,
此法案若通過,將大幅降低房東面臨租賃糾紛時的時間與金錢成本,不僅能有效解決「請
神容易送神難」的租屋痛點,更能鼓勵房東釋出閒置空屋,緩解居住正義問題
身兼新竹縣租賃工會理事長的「大管家房屋管理」總經理曾建樺指出,此次修法重點是在
於讓公證強制執行範圍擴大,未來欠租可直接強制執行。根據現行《公證法》規定,即便
租約經過公證,若遇上房客違約欠租或違法使用,房東往往無法直接透過公證書聲請強制
執行,仍需曠日廢時的訴訟,導致許多房東對出租房屋望之卻步。
而此次由立委牛煦庭、林倩綺等20位立法委員提案修正的草案,最重要的就是納入「欠租
違約」逕受強制執行(關鍵突破)。將針對租期2年以上的租約,若承租人遲付租金或費
用,導致出租人依法終止租約時,房東可憑公證書直接聲請強制執行收回房屋,無需再經
歷漫長的法院判決過程。
曾建樺說,這將是省時、省力、定紛止爭的一大突破!他指出,在實務處理經驗上,他在
第一線看過太多房東因為遇到「租霸」而求助無門的案例。
曾建樺分析,過去房東即便花錢做了公證,遇到惡霸房客惡意欠租不搬,或者是乾脆人間
蒸發,房東依然要花上半年甚至1、2年的時間打官司才能收回房子,這段期間的租金損失
與精神折磨,是造成許多屋主寧可將房子閒置也不願出租的主因
其次是「保障雙方權益」,修正案同時設有防弊機制,對於強制執行有異議時,承租人仍
有救濟管道,兼顧了程序正義與效率。
最後是「活化租屋市場」,當法律能有效保護資產安全,房東的恐懼感消失,自然願意將
更多優質房源釋出到市場上。曾建樺表示,他長期致力於提升租賃服務品質,
他樂見立法院推動此一進步立,這不僅是對房東權益的保障,更是優化台灣整體租屋環境
的關鍵一步。唯有建立快速、公平的糾紛解決機制,才能真正讓房東放心租、房客安心住
,實現租賃市場的良性循環。
心得:針對租霸蟑螂,終於有人看到且有動作了,但主要還是限制兩年以上的租約去走。
有開始改變始終是好事,不知道各位房東房客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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