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售2年內自宅未設籍 課奢侈稅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胖過頭)時間13年前 (2012/08/13 12:53), 編輯推噓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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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來源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售2年內自宅未設籍-課奢侈稅-034312396--finance.html 2.內容: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13日電) 國稅局今天表示,最近發現數起奢侈稅案例,民眾出售購買不到兩年的自用住宅,卻忘了遷入戶籍,以致多繳奢侈稅。 單身台商甲君民國99年11月在台南市購屋,名下只有這筆房產,且沒有營業或出租。因為 工作,甲君經常往返大陸,在台南購屋後,沒空把原本設在屏東母親名下住宅的戶籍遷到 台南。去年底,他因為資金需求,賣掉台南的房子,因為沒有設籍,遭國稅局通知補奢侈 稅並罰款。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最近接到許多詢問電話,民眾通常知道出售2年內自住房地 要符合自住、無出租或營業才不用繳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卻常忽略還要在售屋前 遷入戶籍。 官員表示,包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和土地稅法,戶籍登記都是認定是否屬自用住宅的「法 定形式要件」,即使事後可舉證房屋確實沒有營業或出租,仍無法排除課稅。1010813 3.心得或感想: 不說不知道..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該網站廣告處理) -- └──┘ ║┌╮ 誠摯邀請您至 ψsakurats ╚╧╧══ ┌┐ ╭╖ interior 室內設計板 ╭╮└┘ │║ ╔══╤╤ & │╰──╮│╟───╢ └╯ (供詢問裝潢相關事宜) ╰───╯│╟┬┬┬╢ by 板主 gothm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39.225

08/13 14:31, , 1F
規定就擺在那了 就是自找而已~
08/13 14:31, 1F

08/13 14:32, , 2F
公平正義萬稅 居住正義萬稅
08/13 14:32, 2F

08/13 14:44, , 3F
有這種笨蛋,怎不來PTT
08/13 14:44, 3F

08/13 19:26, , 4F
到底是忘了遷入 還是遷入後辦完自用住宅又遷走了...
08/13 19:26, 4F

08/13 19:29, , 5F
剛想到奢侈稅增加一項免課條件,或許有助房價下跌
08/13 19:29, 5F

08/13 19:29, , 6F
大家可以猜看看
08/13 19:29, 6F

08/14 13:40, , 7F
想講就講...
08/14 13:40, 7F

08/14 16:35, , 8F
大家應該沒什麼興趣猜
08/14 16:35, 8F

08/14 20:37, , 9F
空難半年多後 我剛好搬進她住的那間研究所宿舍
08/14 20:37, 9F

08/14 20:38, , 10F
後來 發生了有點毛毛的事情 >_<
08/14 20:38, 10F

08/14 20:38, , 11F
不好意思 我回錯篇 是上一篇 SORRY
08/14 20:38, 11F

08/16 10:09, , 12F
剛好 #1GB3fm0q 標題也是奢侈稅,我有在那篇講答案
08/16 10:09, 12F
文章代碼(AID): #1GA8WwxZ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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