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情報] 都更條例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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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到為何不把王家劃出去~. 我把FB上一個疑似專家的人貼上來給大家討論~. (會說他疑似專家,是因為他講的話都能引用數據和圖片..). 加上他對大法官解釋也是有看內文點出大法官迴避討論那兩點。. 那個何文 就是疑似專家,後面的名子是他回人家對方的。. 何文 陳重光 原來王家有道路。。都更後若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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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樣的說法已經跟都更條例的規範完全脫節了. 因為都更條例第22條不是在處理財產權的問題. 而是都是更新事業計劃的可決. 而什麼是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規範在第21條. 第二十一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應視其實際情形,表明下列事項:. 一、計畫地區範圍。. 二、實施者。. 三、現況分析。. 四、計畫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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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如您所說的干涉到了王家土地的處分權,但在我國目前的土地政策中,. 尚不乏侵犯、干涉土地處分權、擁有權的"惡法",諸如重劃徵收強制處分. 優先承購時效取得地上權等。. 以公義之名,並非不能干涉侵犯土地所有權。端視法理學說如何定義私人. 土地所有權的界線。以目前的相關法制而言,仍然傾向土地所有權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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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才和教憲法的老師談論這問題. --因為這家伙上課帶到最新釋憲文,說到其實都是審查程序方面,不作實質介入. 以維護當地民眾的自主解決權利.... 我問: 事實上對於集合住宅來說,都更可能對土地持分有減少. ,但,事實上對他們的財產權並無任何侵犯與剝奪啊~. 老師: 沒錯. 我又問: 那這樣子,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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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3). 蔡英文在選總統的政見之一 就是要降低都更住戶同意比例的門檻. 當時有任何人跳出來說 這個政見若實行的話有違憲之虞嗎? 應該是沒有. 結果蔡沒當選 所以同意門檻也都還沒降低. 那為什麼後來真的執行才在吵什麼違不違憲呢?. 再來王家明明就有開過條件 至少300坪和一樓店面的事ra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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