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友人] 朋友誤交男友
手機放他家時就該報案了
遺失遭盜打是算刑事案件 警察不接也不行
(手機侵占罪)
不要說一萬塊小錢就被警察搓湯圓搓掉
如果這對自己很重要
去爭取又有何不可?
該殘忍時就該殘忍 不殘忍就是對自己殘忍
沒超過很久的話趕快去補辦看看
通話紀錄啦
或者啥可以當證明的
(不過機會渺茫..就跟車禍沒馬上報案一樣道理)
至於借的錢...這恐怕沒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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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0.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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