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該怎麼與海關申請修改資料?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減肥!!減肥!!)時間19年前 (2007/06/05 17:3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arisy (版服,版服,誰要投稿?)》之銘言: : ※ 引述《judysu (減肥!!減肥!!)》之銘言: : : 交易對象:A公司 : : 收貨對象:B公司 (兩家實為同一家公司) : : 與A公司作交易之初,對方要求我們製作B公司為抬頭的PI,並且提高價錢為 : : USD8796/SET。 : : A公司就以B公司名義匯款實際交易金額USD7330給我司。 : : 在出貨的時候,客戶要求要出貨給A公司,單據上也要標明A公司為收貨人。 : : 但因為一時不察,用了假的PI上面的金額報關。 : : 目前,要去跟海關申請更改金額之時,海關發現匯款人與收貨人(報單上面顯示)不同,要 : : 求解釋。(但是對我來說,就是同一家咩 >_<) : : 我可以老實的跟海關講嗎?這兩家就是同一家公司,而金額部分的確是眼花打錯了。 : : 推 arisy:所以實際收貨為A公司,報關及匯款為B公司? 06/05 12:56 : : → arisy:應該要作客戶抬頭為B公司,收貨人為A公司的Inv,報關出口對象 06/05 12:57 : : → arisy:也應更正為B公司,這樣國稅局那邊也才對的起來, 06/05 12:58 : : → judysu:匯款為B公司名義,出口報關及送貨為A公司。現在了解都需修 06/05 13:28 : : → judysu:但是,要怎麼提出修改才合理,海關才會接受呢? 06/05 13:29 : 不曉得這批貨物過去是否也曾出口過? : 如果有出口過,就可以提示過去的出口報單及文件,證明你們為手誤。 : 如果未曾出口過同型貨物,則必須提示與客戶往來之相關文件(ex:mail or fax) : 及修正過INV及匯款單據。(好像都必須提示正本) : 並且都需附上切結書,告知海關為自己手誤。請海關更正出口報單。 : 大致上是這樣。當然還是得跟報關行說明,請報關行代為解釋。 : 畢竟是他們在面對海關。 : 我記得好像要收取修改的費用。 已經填寫金額修改申請書,以及請客戶出具聲明書說明兩家公司為關係企業。 目前處理狀況,海關應該是不會再做刁難。 至於計帳部份,會計也可以依照客戶的聲明書,來解釋收貨人與匯款為何不同。 不過我一直覺得,我們根據客戶的要求,並依照實際的收貨人來製作單據 報關,通關 。 有進有出,海關為何仍需大費周章,一定要求收貨人必須要跟匯款人為同一人 或解釋這所謂的不合理的交易 (因為不是出貨給匯款人)並進而說明兩家公司的關係.. 這是否意味著我在報關的時候,就必須做兩套文件,一套給收貨人提貨。 反而對本國的海關提出與實際操作不相同的資料(匯款人為收貨人的INV.) 報關 那B/L又需怎樣製作? 我的腦袋有點轉不過來,希望各位先進可以給予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1.192.142
文章代碼(AID): #16PIuABl (intltrade)
文章代碼(AID): #16PIuABl (intl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