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信用狀統一慣例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往前進)時間16年前 (2009/09/03 02: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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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lvereye35 (eye)》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我想再澄清一下之前問題 : : 我指的是押匯文件 INVOICE, PACKING LIST 的右上角, : 若是正本文件要蓋"ORIGINAL"章, : 以示區別 ~ : 但是, : 副本文件右下方是否要蓋 SINGIN 章 + 簽名 ? : 還是直接拿正本文件去 COPY 即可 ? : 1. 同事說根據信用狀統一慣例, 只要有蓋SIGNIN章 +簽名即是正本, : 所以送押的副本文件只要以正本文件去 COPY 即可. : 2. 但我記得押匯時, 不論正/副本文件的右下方一律要蓋 SINGIN 章 +簽名. : 唯一區分的僅正本文件的右上角要蓋 "ORIGINAL" 章. : 想請問各位大大, 上述 1 , 2 何者才是正確 ? : 感恩 ~~ 我覺得要看信用狀上有關INVOICE和PACKING LIST的條文 有沒有提到要加註"ORIGINAL" 章 如果有的話 就要蓋章(2的方法) 沒有的話你可以用1的方法 : ※ 引述《silvereye35 (eye)》之銘言: : : 請問各位一個問題 : : : 通常押匯文件 invoice 及 packing list 不管正/副本下方都會蓋章, : : 然后在正本文件上再蓋上 "ORIGINAL" 章, 以示區別. : : 但我們同事卻說根據信用狀統一慣例, 只要有蓋章即是正本, : : 那為何我們的押匯文件不論正/副本都要蓋章 ?? : :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9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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