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最新國貿條規更改-消失的DDU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_*)時間15年前 (2010/12/03 22:11),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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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queswu (jacqueswu)》之銘言: : 新版國貿條規之修訂重點為:取消Incoterms 2000之DAF、DES、DEQ及DDU四個條件,而代之 : 予DAT與DAP條件. : DAT(終點站交貨條件)為新版國貿條規新訂條件,其定義為:指在(進口地)目的港或目的地 : 之指定終點站(named terminal),將已運送抵達此指定地點並已從承運之運送工具上卸載 : 但尚未辦妥輸入通關之貨物,交付買方處置時,即視為賣方交貨。 : DAP(目的地交貨條件 )相當於Incoterms 2000之DDU條件 ,其定義為:指在(進口地)指定 : 目的地,將已運送抵達此目的地但尚未從承運之運送工具上卸下(not unloading)之貨物 : (DAP使用“ready for unloading”),交付買方處置時,即視為賣方交貨。 : FOB,CFR及CIF之交貨修訂為餘指定裝運港並裝載於買方所指定之船舶上(不同於 : Incoterms 2000之越過船舷) 請問FOB, CFR及CIF從"越過船舷"改成"完成裝櫃"實際對於交貨或船運可能產生 最明顯變化是? 謝謝!! 以上從說明會聽來的,僅供參考。 : ※ 引述《zildjian9999 (一▽一)》之銘言: : : Dear 前輩們 : : 在此想向各位請教一個問題 : : 聽說明年一月開始國際貿易條款將會有重大改變 : : 好像是 DDU TERM 會改掉 : : 請問有哪位大大有這方面的相關資訊嗎? : : 請您分享~~~ : : 感謝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56.14

12/03 22:15, , 1F
也許過船舷的時候剛好掉下海責任難釐清~改到船上才轉移?
12/03 22:15, 1F

12/04 07:36, , 2F
這真是細微的差異 等於是責任要船公司擔~
12/04 07:36, 2F

12/04 10:25, , 3F
剛上完課,之前是貨物越過船舷責任,賣方的責任就結束了
12/04 10:25, 3F

12/04 10:26, , 4F
但新版的,是要在完成裝櫃後,賣方責任才結束,所以如果是
12/04 10:26, 4F

12/04 10:26, , 5F
貨物已經上船,但是在裝櫃疊櫃的時候發生意外,責任還是賣
12/04 10:26, 5F

12/04 10:27, , 6F
12/04 10:27, 6F

12/16 18:25, , 7F
移轉點變成要裝櫃完成安置在船上才算責任移轉
12/16 18:25, 7F
文章代碼(AID): #1C-FgNC5 (intl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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