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波] 5/6公聽會文字紀錄實況轉播Part6
台灣醫院協會、台灣私立醫療院所理事長:
我不是波爸,但如果衛生署的政策不合理,我絕不接受。我們不能失信於國外的人?國外
和國內到底有沒有差異性,我們應該要有好的比較方式去比較兩者!台灣的醫學教育也有
不好的地方,像是黃達夫所講的醫德的問題,有待我們的商討,台灣的醫學單位和許多單
位掛勾,去弄健保的錢,衛生署是否有管理。我認為資格認定的規則一定要有。要有實習
的認證,要參加國家考試。
守信移民,應該要有落日條款。
黃義交:
第一,2300萬同胞的健康列為第一考慮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91年我們修正的時候允許九大地區回來參加國考,當時有當時的時代背景,但修法
必須與時代具進,若衛生當局要修法,也符合立法先進的原則。但我必須強調法律保障每
個人民工作權,這些所謂的法律穩定性,信賴保護原則,是我們必須關注的,是我們修法
要考慮再三的。而且這些家長都經過再三求證,不論這些家長是如何想的,但是是我們政
府機關跟他們講可以的!已經出去的學生是無辜的,我們應該要在法律上給他們一些處理
。醫師公會很好,強調尊重未來立法院所制定的法律。即使是一個人的權利受到剝奪,也
是應該要受到保護。
吳清池委員:
當初修法有其時代背景。在我們的制度面上,就算以前到現在為止,都沒有錯啦,現在人
在國外的學生,他們有沒有錯,他們也沒有錯啦,因為這是政府給的管道,但他們回國後
應該也要經過國考,這是公平的。為了尊重保護的原則,希望藉由”日出條款”保護。國
內家長質疑未來國外回來的學生會造成國內學生的困難,但在過去這個政策沒有錯,如果
我們要提升全國醫療品質,要制定一個針對國外學生的日出條款,以適用於日落條款結束
後的學生。
某委員:
今天的大家大致都理智,我沒有和醫師相關的親戚,但我有很多的選民,有子女在國內或
是國外唸醫。今天要處理這個問題,大家的共識是保護全體國民的健康。這不是質疑國外
醫學系比較差的理由。這應該是要看學校的。衛生署也說,未來修法要求國外學歷要經過
甄試。我們應該不僅保障國內醫學,也應該保障全國人民的健康。醫師公會很好,他們也
關注到國外醫學生的權益,並且尊重法律,因為這是衛生署在91年修法的。有很多人說這
是個特權,但是經過國家法律通過的就不是特權。很多人不僅口頭向衛生署求證,是否回
來後要在接受認證,衛生署不僅口頭上,並給予文字上的承認。這些學生出去是基於國家
同意的,所以涉及信賴保護原則,所有的學生都適用於中華民國的法律。當然,全國同胞
的健康是第一的。我們應該通盤考量這整個制度。過去的該怎麼辦?我們希望獲得一致的
平衡,因為他們也是無辜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8.160
推
05/06 11:30, , 1F
05/06 11:30, 1F
→
05/06 11:49, , 2F
05/06 11:49, 2F
→
05/06 11:50, , 3F
05/06 11:50, 3F
→
05/17 14:16, , 4F
05/17 14:16, 4F
medstudent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