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誤診致死 名醫囚10月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靈月寶貝)時間15年前 (2010/08/31 10:20), 編輯推噓29(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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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77672/IssueID/20100831 時發燒到攝氏四十度,返國後到國泰醫院急診,副院長黃政華竟忽略謝婦旅遊史,未進行 瘧疾篩檢並誤診為膽道炎,直到家屬通報疾管局,才檢驗確認罹患瘧疾,但謝婦仍因延誤 治療死亡。高等法院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黃一年八月徒刑,減刑為十月。 醫療疏失 記者昨聯繫不上謝錦鳳家人。國泰醫院發言人徐志育則喊冤指出,謝女回台時有發燒、腹 瀉症狀,在機場接受疾管局抽血檢查,並到桃園某醫院診治,並未發現罹患瘧疾。到國泰 後做兩次抽血檢查,第二次才證實罹患瘧疾,該院已盡心盡力,未能盡如人意深感遺憾。 曾是抗SARS英雄 黃政華現任國泰醫院副院長,是國內感染科權威醫師,當年國內爆發SARS疫情時,和平醫 院醫師林重威抗煞染病就是由他負責診治,林後來病危,黃政華曾記者會上淚流滿面,場 面相當感人。 二○○五年間,六十多歲婦人謝錦鳳獨自參加品寶旅行社十七天行程,前往非洲烏干達、 盧安達、蒲隆地及衣索比亞等地旅遊,期間陸續出現高燒、腹瀉等症狀,直到七月七日晚 間返國入境,仍高燒四十點五度,被疾管局輾轉送到台北國泰醫院急診。 國泰感染科主治醫師黃政華明知謝婦剛從非洲回台,且未事先服用防瘧疾藥物,卻未進行 瘧原蟲的血片檢驗,僅將謝婦當作感染性腹瀉患者,施以抗生素治療。 直到七月十日謝婦仍高燒不退,她兒子通報疾管局,懷疑母親感染傳染病,疾管局聯絡國 泰醫院,國泰仍回覆:「應是罹患膽道炎、感染性腹瀉。」後來另幫謝婦做血片檢查,才 確認感染惡性瘧疾,緊急投以奎寧治療,但四天後謝婦仍因延誤治療死亡。 法官認定為業務過失 一審法官根據醫院方面證詞,以黃政華有做瘧疾檢驗為由判他無罪,但上訴二審後,合議 庭根據病歷資料發現,國泰醫院直到疾管局打電話關心,才做瘧疾血片檢查,拖延兩天導 致謝婦病情惡化,認定黃政華確有疏失,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他一年八月徒刑,減為十 月。全案仍可上訴。 死者家屬另控告旅行團領隊過失致死,並向醫院提起民事求償,兩案都未判決確定,其中 ,旅行社領隊二審獲判無罪,現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黃政華小檔案 ˙年齡:60多歲 ˙現職:國泰綜合醫院副院長、感染管制室主任、陽明大學內科臨床副教授 ˙學歷:台灣大學醫學系畢業 ˙經歷:美國堪薩斯醫學中心研究專員、台北榮民總醫院感染專科主治醫師 ˙專長:內科專科、感染症專科、院內感染管制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819019.shtml 國泰醫院副院長黃政華被控未即時為剛從非洲返台、出現高燒症狀的謝姓女病患檢驗瘧原 蟲血片,導致已感染惡性瘧的謝女延誤治療死亡,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依業務過失致死 罪判處黃政華有期徒刑十月。全案仍可上訴。 謝姓女子二○○五年七月從非洲烏干達、盧安達、衣索比亞等地旅行返國,入境時因高燒 被疾管局人員戒送到醫院觀察;七月八日凌晨轉送國泰醫院就診,當時她發燒超過卅八度 ,醫院通知當時的感染科主治醫師黃政華會診。 法院調查發現,依黃政華的專業,看到剛從瘧疾疫區回國、有發燒的病徵,就應懷疑感染 瘧疾的可能性,尤其謝女已表明多日高燒,有可能是在疫區遭瘧蚊叮咬感染導致,黃應立 即做瘧原蟲的血片檢驗。 不料,國泰醫院遲未檢驗謝女是否感染瘧疾,謝女親人見她持續高燒,七月九日晚上更高 燒達四十度,七月十日主動打電話向疾管局通報謝女疑在非洲感染傳染病,但醫師未即時 診斷,擔心疫情擴散。 疾管局立即向國泰醫院查詢謝女病情,醫院才在當天下午檢查出謝女感染「惡性瘧」,並 由疾管局人員攜帶治療瘧疾的「奎寧」投藥;但因延誤治療,謝女仍在四天後因瘧疾導致 心肺衰竭死亡。 一審時,法官採信國泰醫院其他醫師證詞,相信黃政華在會診時曾懷疑是瘧疾,但因初步 檢驗並未明顯證明是瘧疾,判決黃無罪。檢方不服而提上訴,高院發現謝女轉送國泰醫院 時的檢驗報告都未附在卷證資料之中,要求醫院補齊資料也沒下文,法官因而帶著書記官 、法官助理前往國泰醫院調取電腦資料中的醫檢報告。 法官在醫院詢問檢驗室人員時,法官助理發現律師多次用腳踢證人,意圖影響證人證詞; 法官當場請證人換座位,證人才漲紅著臉調換座位。律師強調謝女病歷缺漏檢驗報告,是 因病歷精簡所致。 法官後來認定,疾管局詢問國泰醫院謝女病況時,院方還聲稱初步診斷疑膽道炎、泌尿道 感染及感染性腹瀉,並未進行瘧疾的檢驗,直到當天下午才驗出有瘧疾。 高院指出,黃政華當時身為國泰醫院感染科主治大夫,違反感染科專業,輕忽病患的病情 ,未要求醫療常規的檢驗,過失情節重大,導致病患死亡,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 及早離去,方是王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8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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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早離去,方是王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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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speranto 來自: 125.227.182.203 (08/3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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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這種病人 燒個幾天 就會被亂踢 誰要負這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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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後論來說 每個MM的VS都可以被關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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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法庭多講幾句專業術語 就是態度傲慢 三年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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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0:33, , 5F
醫學生們看到了嗎?你有那麼多時間(被關)跟錢(千萬)走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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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0:40, , 6F
法官什麼都懂 真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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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0:51, , 7F
自己要去非洲玩的 都是they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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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1:04, , 8F
未要求醫療常規的檢驗 法官:看吧就說你應注意未注意 掰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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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1:37, , 9F
IT'S ALL ABOUT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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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2:00, , 10F
平心而論,若照新聞所述忽略了旅遊史是有過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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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2:10, , 11F
上面有說之前在診所 和 疾管局都有抽血檢驗過 瘧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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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2:23, , 12F
看了一下論壇上的討論,我也只能說:「及早離去,方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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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2:35, , 13F
乾脆把全國醫生都關了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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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2:37, , 14F
http://goo.gl/S6OP 死者家屬另控告旅行團領隊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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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領隊二審獲判無罪,現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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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旅行社領隊也告了!!這就是典型的從頭告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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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zZVf 判決書 領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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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CaNk 台北地院 醫院醫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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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2:45, , 19F
http://goo.gl/eW5F 高院 醫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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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2:56, , 20F
這該算"少數"還是"多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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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2:59, , 21F
少數多數都沒用 一生遇到一個就毀了 還走四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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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02, , 22F
前輩誤會了,我只是在酸某個說"嚴重的個案本來就該嚴懲,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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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還要說沒熱情走四大科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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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選科條件就是錢多/事少外加關的短跟賠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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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34, , 25F
推"及早離去,方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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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38, , 26F
*想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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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5:24, , 27F
法官真厲害 什麼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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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五告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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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6:50, , 29F
很顯然是律師惹惱法官了。選任律師要小心,別選到黑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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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8:28, , 30F
自己要去非洲玩,染病死掉應該要自己負責任,還怪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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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8:29, , 31F
勒!今天台灣醫師錯就錯在醫術太高明,假設病人在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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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8:29, , 32F
國家掛掉,他們會去告當地醫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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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8:37, , 33F
按陰陽....刑事責任.....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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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9:21, , 34F
靠腰,連黃副都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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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10個月是一定要進去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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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了!真的很誇張!法官誤判有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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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0:27, , 36F
故意判得讓人一直上訴 沒法德又不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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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醫師都很多時間跟法官在那耗就好,講一堆反正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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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聽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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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speranto 來自: 125.227.182.203 (08/3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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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七日晚間返國入境 七月十日主動打電話向疾管局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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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1:54, , 40F
時間點看來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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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2:49, , 41F
看不到其他大老有沒有出來說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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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3:09, , 42F
可以上訴不是!這太誇張了~救人救到被判刑,比酒駕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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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3:09, , 43F
死人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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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3:10, , 44F
這年頭...醫師都在法院 律師都在醫院...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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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3:12, , 45F
以後醫師都在監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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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3:19, , 46F
天阿!希望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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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3:26, , 47F
然後,以後律師都去立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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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3:40, , 48F
下地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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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3:42, , 49F
台北的醫生似乎比較容易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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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3:50, , 50F
好醫生坐牢會少救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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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2:00, , 51F
高院指出,黃政華當時.....違反感染科專業,膏愿哪根蔥?
09/01 12:00, 51F

09/01 19:09, , 52F
法官真的太誇張的,只要去過非洲回來發燒就是瘧疾?!
09/01 19:09, 52F

09/01 19:16, , 53F
題外話 七哈最近在高中生板粉 紅 喔
09/01 19:16, 53F

09/02 18:28, , 54F
關10月...那還賠錢錢嗎?
09/02 18:28, 54F

09/02 23:35, , 55F
幹! 不當醫師來去考法官好了 多爽啊!!
09/02 23:35, 55F

09/07 14:29, , 56F
可憐 連副院長都都逃不過這種命運
09/07 14:29, 56F
文章代碼(AID): #1CV6RZAz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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