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意書的法律效力
: 推 wanderful:我是比較好奇, 要說明到怎樣才算說明? 尤其對法官而言.. 02/11 11:26
: 推 c2yuan:應該同意書後面加考題, 100分才能算真的有懂... 02/11 13:05
小弟看到這句一開始是笑了一下 笑完之後
越想越覺得此計甚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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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中 醫師負舉證責任
所以一但上了法庭 病人存心告你 即使你其實有講過 他說沒有你還是沒輒
那麼說到這個證據
推文裡面其他一般人會想到的 人證(如護士或其他醫護人員)、物證(錄音)
其實都不理想
1.人證(如護士或其他醫護人員)
拜託 這個講出來連自己都會心虛吧
每天要看多少病人 誰會記得到底有講過什麼、講過哪些
(上法庭 距離事發都相隔一段時間了)
根本連醫生自己都不確定吧 其他醫護人員又有什麼理由會記那麼清楚?
證據效力很差=____=
2.錄音
這個證據效力夠
可是 想想看你每天要看的病人 每段對話都要錄音建檔
還要標日期標病人blabla...
是怕醫生工作量太少嗎=___=
邏輯上可以 但實際上很難真的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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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同意書效力 顯然也不太夠
而實際上 的確病人(或家屬)簽同意書的時候
我沒看過有詳細讀過的
那同意書之後加考題 只要考題有把相關資訊完整涵蓋進去
而病人也拿到滿分 就足以說明病人確實用心看過這份同意書
證據效力 理論上很夠
(當然只是我覺得 不過我想這樣講合情合理
法官總不會告訴我說 那個考題病人神智不清靠反射也可以考100分之類的)
實作上 老實說有點麻煩
但是麻煩的是病人(或家屬) 醫護人員增加的工作量很有限
醫護人員方面的工作
最陽春版本就是一份本來的同意書+挖空填空格的考題版 easy
好一點的話 就把同意書原本條列式的內容 改寫成一段文章 做為借閱教材
考題可以新出也可以拿原本同意書挖空 讓病人把重要文字親自填寫進去
借閱教材看完之後要回收
這樣的工作內容 就是要把同意書重新編寫一下
一個人分個一兩份應該不會花上太久 (怎麼說也比每天錄音建檔要好多了)
病人的方面稍微要花點時間、動點腦袋
當然就是要讀書然後考試(好吧 open book照抄總會吧|||)
繳上滿分考卷才可以進行手術
遇到真的都文盲連open book照抄都不會的 那沒辦法="= 只剰錄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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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的話有搞頭嗎?
當然這方法的限制就是病人要花時間 可能他來不及讀完寫完(什麼病人都會有啊...)
就這樣拖著導致住院天數因此延長=___= 這點還沒想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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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 可是這樣對病人來說很麻煩...」
麻煩的是他 干我屁事╮(╯◇╰)╭
沒有啦 (嘆)
那不然就懷抱醫德等著被告嗎?
又不是醫生喜歡弄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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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緊抓住自己,就永難抓住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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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95
※ 編輯: SSn 來自: 140.112.212.195 (02/13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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