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查出癌症 中心診所和醫生要賠521萬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excimo)時間14年前 (2012/01/21 09:56),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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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鑑定」的流程 是 A. 法院拿一張X光片,要醫院判讀? B. 法院拿X光片,問醫院有無辦法排除Thymoma 如果是B,很不合理,根本就是誘導性發問 如果是A,同樣也不合理,因為鑑定醫院已經知道這張片子有糾紛,會特別注意看 也就是不管AB情況,都不符合「一般醫學之水準」 應該要發展出一套制度,把該X光片混到一大堆平常病人X光片中 在醫師不知情的情況下,看看能夠打出怎樣的報告,這樣才是一般醫療水準 而且中心診所不是center,該X光片也不應該送到醫學中心鑑定 因為不應該要求中心診所有醫學中心的水準.. 另外,健檢總結醫師也負擔責任,這點同樣很離譜 總結醫師本來就應該是要相信放射科醫師的專業,不然要放射科醫師幹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0.254.198

01/21 10:51, , 1F
應該再加一個條件 不能判讀超過50秒
01/21 10:51, 1F

01/21 12:15, , 2F
樓上,應該是五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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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39, , 3F
把當天醫療院所的片子全部調出來 看能不能辨認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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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39, , 4F
警察要指證犯人也都找一堆路人來增加信度了
01/21 12:3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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