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OHCA該開立死亡證明書還是診斷證明書?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朱子)時間5年前 (2020/07/20 05:46), 5年前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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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醫師認為是自然死,開立死診。 但後來發現非自然死。 我知道法規規定醫師 非故意合理判斷錯誤不會處罰。 但不知道是否合理判斷和非故意的 舉證責任在哪一方。 如果家屬謀殺死者詐領保險金, 開立死診有沒有可能成立共犯。 如果事後接受家屬請的咖啡會不會 有對價關係。 想到這邊就覺得好麻煩哦, 是不是還是請檢查官跑一趟好了, 雖然有點浪費司法資源, 但是一堆浪費醫療資源有人管嗎。 ※ 引述 《Seraphdeva (中肯狐狸)》 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OHCA該開立死亡證明書還是診斷證明書? : 時間: Sat Jul 18 22:15:48 2020 :   :   : 我本身在醫學中心急診工作,這個問題也常被學弟妹問到,所以趁 : 這個機會整理一下提出些個人看法討論。 :   : 先看法律上規定 :   : 第一個重點 : 開立死亡診斷書最重要的前提為醫師親自檢驗屍體(醫師法11-1)。 :   : 也就是說不可以只看病歷沒看過病人就幫親戚、朋友、老病人等等 : 開死診,這是違法的。另外一提是,如果是自己照護的病人,平常 : 都固定看,最後在本院過世,直接參考病歷開立,有部分意見認為 : 說這樣似乎是可以的。(例如安寧照護中的癌末病人在病房中已經 : 預期撐不過今晚,最後真的過世,你直接在值班室開立死診。) :   :   : 第二個重點 : 法律規定醫師與醫院不得拒絕交付死亡診斷書(醫師法17與醫療法76) : ,除非有「法律規定之理由」。這個法律規定的理由就是醫療法76條 : 中所寫的: : 醫院、診所對於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報請檢察機關依法相驗。 :   : 所以簡單來說,你上班中負責的病人死掉,你如果覺得他是病死,你 : 的義務是看屍體、問病史、翻病歷,如果覺得是病死,你就要開死診 : 。如果這些做完,有疑慮讓你不敢開、不會開、沒把握他是不是病死 : ,那只剩下一條路就是請醫院報司法相驗。 :   : 司法相驗就是地檢署每天會有檢察官輪值班(俗稱外勤),地檢署接到 : 司法相驗通報,就會派人去看屍體,看看是不是真的有刑事案件的可 : 能,如果沒有刑案疑慮,他們會開給「相驗屍體證明書」。(這東西和 : 死診差不多,拿到才能辦理戶政與火化之類的手續) :   :   : 接下來講我們常常聽到的名詞:行政相驗 : 法規上其實沒有所謂的「行政相驗」這個詞。,但用久了大家也就習 : 慣了。行政相驗一般指的是醫療法施行細則53條所說的: :   : 醫院、診所對其診治之病人死亡者,應掣給死亡證明書。 : 醫院、診所對於就診或轉診途中死亡者,應參考原診治醫院、診所之病歷 : 記載內容,於檢驗屍體後,掣給死亡證明書。 :   : 病人非前二項之情形死亡,無法取得死亡證明書者,由所在地衛生所或所 : 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檢驗屍體,掣給死亡證明 : 書。 : 衛生所或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依前項規定檢 : 驗屍體,得商洽原診治之醫院、診所,提供病歷摘要或診斷書參考,原診 : 治之醫院、診所不得拒絕。 :   : 這指的是怎樣的病人?一般來說就是在家死亡,有可能是自然老化死亡, : 也有可能是病危自動出院。這種病人依照法規就是衛生所或是衛生局的合 : 約醫師去喪家中「檢驗屍體」,然後一樣,看屍體、翻病歷,依照專業判 : 斷如果是病死就開死診,如果有疑慮則是一樣要報司法相驗。 :   : 所以說依照法規病人死在醫院就沒有行政相驗這回事,在醫院過世的病人 : 不要再跟家屬說我只能開乙診你回去再找衛生所行政相驗,除非他病危自 : 動出院回家,你要提供診斷書甚至病歷以供行政相驗醫師參考。 :   : 回到OHCA的病人,如果你在急診沒有救回來,那這時候你要做的事情一樣 : ,去看大體,去查病歷,去問家屬。如果你認為這個病人就是病死的,就 : 開死診給他。病人是否固定在本院看、有沒有病歷可以查到都只是參考而 : 非必要條件,只要你有信心就可以開。例如已有冠狀動脈疾病病史的男性 : 典型胸痛後OHCA,Refractory Vf 電不回來 Trop-I > 100,你有信心他 : 是AMI,你也可以開,不一定要是本院的老病人。法規對於在當時臨床情境 : 合理判斷下非故意的死診錯誤是不罰的。如果你認為有疑慮或是真的不知 : 道,那你應該要報司法相驗。 :   :   : 然後是一些死診開立情境題: : 1. 車禍、自殺、鬥毆藥物過量開不開? : 廢話、明顯非病死當然不開 :   : 2. 車禍受傷住院,後來肺炎、敗血症、腎衰竭死亡開不開? : 不開 :   : 法務部(80)法檢字第 03549 號 : 按諸實務經驗,因車禍受傷被送至醫院施以手術或藥物治療歷數日或數月而 : 未癒者,顯受有相當程度之傷害。其於治療期間因顱內出血不止、敗血症、 : 肺炎等併發症或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致死,要與一般正常情況下之病故有 : 別,其是否與車禍有相當因果關係,應由檢察官相驗查明。故仍以「非病死 : 或可疑為非病死」報請檢察機關依法相驗為宜。 :   : 3. OHCA,CPR ROSC,ICU住院過兩週死掉,開不開? : 你判斷覺得是病死就開(C回來覺得應該是腎衰竭高血鉀),不確定有疑慮就報 : 司法相驗(懷疑是家屬顧到vomiting then choking) :   : 4. 外院轉診然後在轉診途中救護車上CPR,來急診之後死亡開不開? : 如果你覺得是病死就要開(例如Dissection with shock),有疑慮就不開(例如說 : 要來開盲腸炎結果是卻CPR進來) :   : 5. 你值班不認識的病人非預期IHCA,最後人死掉了,要開嗎? : 大部分要開,你要仔細review病史、大體、病歷然後找出死因開立。堅持不開 : 而送司法相驗是你的權利(我就懷疑他被看護下毒!)但實務上很少遇到這種情 : 形。 :   : 6. 不開死診會被衛生局罰錢? : 衛生局要罰錢的前提是你沒有理由的拒開診斷書,如果你有理由(我要報司法相 : 驗)那他理論上罰不了你錢。 :   : 7. 那司法相驗我要自己打電話去警局嗎? : 法規上司法相驗是規定在醫療法,其實是醫院的責任不是醫師的責任才對。通常 : 是往生室的禮儀公司會協助報警處理。 :   : 8. 我聽說有找認識醫師幫忙開死診是怎麼回事? : a) 如果是行政相驗,有時候家屬會給來看的醫師紅包。 : b) 行政相驗的醫師並不是隨叫隨到,有時候需要排隊或等待,家屬有民俗時辰需 : 求可能會請禮儀公司找合作的醫師幫忙快點搞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49.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95195212.A.078.html ※ 編輯: mantour (111.71.49.82 臺灣), 07/20/2020 05:56:43

07/20 08:34, 5年前 , 1F
可以,你找檢察官可以,家屬當然也可以質疑你疏失
07/20 08:34, 1F

07/21 03:06, 5年前 , 2F
OHCA說難聽就是來的時候已經死了,疏失也難成立因果關係
07/21 03:06, 2F

07/22 15:58, 5年前 , 3F
最後1句話說得真好,大快人心丫
07/22 15:58, 3F

07/25 21:36, 5年前 , 4F
推最後一句XD
07/25 21:36, 4F
文章代碼(AID): #1V5BzC1u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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