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擬禁醫科畢業即投入醫美 執刀限外科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Observer)時間5小時前 (2025/09/21 20:15), 編輯推噓11(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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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題:醫美事故頻傳 衛福部擬禁醫科畢業即投入醫美 執刀限外科資格 2.來源:中央社 3.連結:https://reurl.cc/Lnxozx 4.記者:陳婕翎 5.內容: 近來發生多起醫美死亡事故,衛福部推動改革,擬禁止一畢業就從事醫美,杜絕「直美」 亂象,執刀醫師強制要求具備外科資格,將公開不良紀錄,防杜規避查詢,新制最快年底 上路。 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今天出席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25週年感恩茶會,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 表示,鑑於最近連續發生多起醫學美容重大死亡事故,「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 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法勢在必行。 石崇良說明未來修法4大方向,第1點是「依醫美風險分級,規定醫師執業資格」,即使只 是低風險的醫學美容療程,如針劑注射、雷射光電療程等,執行醫師須完成畢業後一般醫 學訓練(PGY)2年,不能一畢業即投入醫美行為,藉此打擊「直美」亂象。 至於手術類醫美療程,石崇良說,根據現行制度,除最高風險醫美手術以外,其他手術並 未限制執刀醫師資格,導致任何科別醫師都可以站在醫美手術台獨自完成手術。未來將規 定所有手術型醫美療程,執刀醫師須具備大外科專科醫師資格與證書。 針對一些特別是高風險的療程,如抽脂達到一定的量、大面積拉皮,石崇良說明,未來修 訂特管辦法後,將會更加強管理,要求執行業務的醫美醫師,除了上述規定的醫師資格, 還要完成特定的專科醫師訓練才能夠執行。 石崇良表示,針對修法前已在執行醫美業務的醫師,雖然法律不溯及既往,但為提升品質 與加強管理,凡是不符合新制資格的醫師,其所屬醫美診所必須強制通過醫策會的醫學美 容品質認證評鑑,通過後,方可繼續執行醫美業務。 第2點是「發生重大事故,啟動調查與監督」,石崇良說,若醫美診所醫師發生重大醫療 事故,衛生局將依醫療法第26條啟動調查,並要求限期完成改善事項;同時,該診所須強 制接受為期4年的醫策會醫學美容品質認證評鑑。 第3點為「公開不良紀錄,防杜規避查詢」,石崇良表示,若醫美事故經查違反醫療法, 並遭處以停業或廢止營業執照達3個月以上,或5年內累計達3個月以上者,將在公開平台 揭露其資訊,資訊將以醫師證號為基礎,防止更名或轉換機構後難以查詢過去紀錄,確保 資訊可追蹤。 第4點是「醫美事故費用不再由健保全額負擔」,石崇良說,目前醫美事故後所衍生的醫 療費用由健保全數負擔,顯然不公。未來將依健保法第95條的精神,若事故屬第三方責任 ,將啟動待位求償機制,避免全民健保資源被濫用。 石崇良認為,這次新制將採醫美「風險分級管理」方式,同時加強事故後的檢討與改進。 這並非過於嚴苛,而是必要的把關措施,相信各醫學會願意支持,也期待社會大眾理解, 不要因個別事件影響對台灣醫療的整體信心。 石崇良說,醫學美容不同於一般醫療,對象多為健康民眾,更應嚴格防止嚴重事故發生, 修法草案預計將於10月進行60天預告期,並同步蒐集各界意見與整合,若順利,最快可於 年底正式公告實施,期待透過這次的改革,保障民眾就醫安全,遏止醫美亂象。 心得: 如果通過,想要跳過yy直美的全崩潰,yy該接new patient了 所有手術只認大外專科證書,小區域醫院的外科起飛? 這樣子以前說家醫科是外科系的漏洞好像行不通了? 雖然不溯及既往,但未來連醫美診所也要評鑑,而且出事情不能用健保呵呵 提高醫美門檻,只是讓先進場的更爽 外面想進來的進不來,供給不足,醫美含金量繼續上升? ----- Sent from PttX on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00.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758456942.A.B48.html

09/21 20:24, 5小時前 , 1F
講到代位求償,車禍或犯罪代位求償做到了嗎
09/21 20:24, 1F

09/21 20:40, 5小時前 , 2F
說得好像耳鼻喉科,婦產科沒在開刀一樣
09/21 20:40, 2F

09/21 20:47, 5小時前 , 3F
我剛想貼
09/21 20:47, 3F

09/21 20:49, 5小時前 , 4F
GS training過程跟醫美也沒啥關係吧
09/21 20:49, 4F

09/21 20:52, 5小時前 , 5F
第四點很恐怖欸
09/21 20:52, 5F

09/21 21:17, 4小時前 , 6F
什麼標準 酒鬼 吸菸仔健保都救到底了
09/21 21:17, 6F

09/21 21:26, 4小時前 , 7F
不過大部分出事好像都是沒麻醫的關係耶
09/21 21:26, 7F

09/21 21:31, 4小時前 , 8F
只是借題發揮 借這次事件來擋直美
09/21 21:31, 8F

09/21 21:39, 4小時前 , 9F
所以那個麻醉科呢?
09/21 21:39, 9F

09/21 21:53, 4小時前 , 10F
繼續耍低能 不搞好醫院醫師的福利只想擋診所 可悲
09/21 21:53, 10F

09/21 22:00, 4小時前 , 11F
哇 直美仔gg 賠償不用健保 那就診所付囉
09/21 22:00, 11F

09/21 22:05, 3小時前 , 12F
直美本來就沒在動刀的啊。是能禁到誰啊。
09/21 22:05, 12F

09/21 22:07, 3小時前 , 13F
麻醉不管一樣沒用
09/21 22:07, 13F

09/21 22:09, 3小時前 , 14F
第四條才是關鍵
09/21 22:09, 14F

09/21 22:26, 3小時前 , 15F
第四點蠻合理的吧,全自費的東西出事叫健保買單
09/21 22:26, 15F

09/21 22:28, 3小時前 , 16F
好餓
09/21 22:28, 16F

09/21 22:50, 3小時前 , 17F
麻醉問題才是重點吧 不過症腐也沒想認真解決 哈哈
09/21 22:50, 17F

09/21 22:56, 3小時前 , 18F
假設全自費買兇殺人, 傷者是否也該全自費
09/21 22:56, 18F

09/21 23:20, 2小時前 , 19F
都自費的 規範得了?
09/21 23:20, 19F
文章代碼(AID): #1ep-nkj8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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