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法官誤判VS醫師誤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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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9推 9噓 49→)留言6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icelad (狗狗)時間15年前 (2011/04/08 11: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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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臉一下 你的命題本身就有錯誤. 刑法. 第 124 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國賠法. 第2條第1項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
(還有927個字)

推噓5(5推 0噓 7→)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SHDAC (wATer BoYz)時間15年前 (2011/04/08 09: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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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原判決就表是對當事人沒有效力?. 這樣講會不會太天真了一點. 那訴訟過程中身心的煎熬. 對生活、工作、名譽的影響. 甚至定讞前被羈押. 如果最後被判無罪. 那法官的誤判、檢察官的濫起訴沒有構成侵害?. 這些損失要怎麼算?. 失去的時間是無法重來. 名譽的損失是無法重來. 身心的創傷是無法重來.

推噓0(2推 2噓 14→)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hereian (飛)時間15年前 (2011/04/08 03: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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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判經過上訴救濟改判之後,就沒有誤判的問題了,因為所謂的誤判判. 決已經被撤銷而不存在了. 相反的,如果沒有改判,就代表該判決在法律上是正確的,即使當事人. 無法接受,也只能吞下去,此時更沒有誤判的問題. 所以總歸起來,是法律程序的問題,訴訟程序的三級三審本質上就帶有. 解決法官『誤判』的意旨. 也
(還有168個字)

推噓14(14推 0噓 5→)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atea時間15年前 (2011/04/03 18: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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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誤判 VS 醫師誤診. 刑事責任 無 有. 民事責任 無 有. 金額賠償 國家 醫師. 生涯影響 無(頂多影響考績) 傳喚 坐牢 影響工作. 繼續判決不受影響 離職 調職 沒醫德. 燒紙錢 抬棺 黑道恐嚇. 巨額賠償(一生努力化為烏有). 其他. 薪資 穩定的高 每況愈下. 隨公務員調薪而調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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