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法官誤判VS醫師誤診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ASHDAC (wATer BoYz)時間15年前 (2011/04/08 09:37)推噓5(5推 0噓 7→)留言12則, 7人參與討論串3/9 (看更多)
※ 引述《whereian (飛)》之銘言:
: 我推想,法律解決誤判的問題所採取的手段基本上是撤銷原判決,而不
: 是直接針對法官個人做處理,因為法律認為還沒確定的判決對當事人沒
: 有發生任何效力,所以法官的行為不會構成侵害
撤銷原判決就表是對當事人沒有效力?
這樣講會不會太天真了一點
那訴訟過程中身心的煎熬
對生活、工作、名譽的影響
甚至定讞前被羈押
如果最後被判無罪
那法官的誤判、檢察官的濫起訴沒有構成侵害?
這些損失要怎麼算?
: 至於誤診是無法重來的,對於病人的傷害來講是這樣,就算病人可以經
: 過後來的醫療回復健康,但這跟之前的侵害病人健康的行為是兩回事,
: 而這道理就如同打人之後再送醫一樣,打人的行為還是有罪
: 以上一點淺見的分享,如有錯誤,祈不吝指正
失去的時間是無法重來
名譽的損失是無法重來
身心的創傷是無法重來
如果照你所說
最後的定讞結果就表示更正前審的誤判
訴訟期間造成的影響、侵害都可以不算數的話
那我也可以說反正最後人都會死
醫生怎麼搞也都不算是對病人造成損害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1.210
推
04/08 09:51, , 1F
04/08 09:51, 1F
推
04/08 09:53, , 2F
04/08 09:53, 2F
推
04/08 09:55, , 3F
04/08 09:55, 3F
→
04/08 10:41, , 4F
04/08 10:41, 4F
→
04/08 10:42, , 5F
04/08 10:42, 5F
→
04/08 10:42, , 6F
04/08 10:42, 6F
→
04/08 10:45, , 7F
04/08 10:45, 7F
→
04/08 10:45, , 8F
04/08 10:45, 8F
推
04/08 10:52, , 9F
04/08 10:52, 9F
→
04/08 10:56, , 10F
04/08 10:56, 10F
推
04/08 14:26, , 11F
04/08 14:26, 11F
→
04/08 18:06, , 12F
04/08 18:06,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medstudent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