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法官誤判VS醫師誤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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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了 那我就不懂為什麼醫生明明是不是故意的. 卻要被放在放大鏡下面檢視?. 學過法的人講話要有邏輯. 就算你主張修法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拿這句反詰法官是不是故意的. 沒意義啊. 你要怎麼舉證所有法官都不是故意的?. 或著. 光是舉證某一位法官在判罰時皆秉公辦理 未嘗有任何心証?. 不可能嘛.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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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系學生這摸羨慕. 可以考慮當法醫. 如果真的如此法醫也不會如此缺人了. 法界請醫界的鑑定報告. 也往往出現多種結果. 從未聽過醫院對此要負什摸責任. 醫師是勝訴高. 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 專業對外就是一個保護牆. 就如同實務上. 財報和經營情況不實. 會計師之有無疏失. 往往行文給會計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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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的勝訴率高. 這不正是證明了台灣的檢察官常有濫行起訴的情形嗎?. 台灣醫療糾紛百分之八十是刑附民. 正是由於檢察官毫無擔當. 才讓原告能輕易規避訴訟上的負擔. 也讓民事的訴訟費用規定形同具文. 使得"告醫師"成了無本生意,穩賺不賠. 民眾自然不吝於興訟. --. So stand by y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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