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有關版面管理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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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5(15推 0噓 44→)留言5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FWillie (海綿寶!)時間14年前 (2010/08/19 00: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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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大真的是辛苦了,還有之前的wilo大也真是辛苦了。. 就我來看,管理PT版真的是苦差事中的苦差事,就算是有給職還不划算呢!. 最近性別、論文翻譯等爭議,鬧得沸沸揚揚。在此我提供一些小小的建議。. 給kiss大,還有未來的管理者一些建議。也是我自己的看法。. 我(個人)認為管理這個版的兩個原則
(還有919個字)

推噓7(7推 0噓 51→)留言5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ieng (真頁)時間14年前 (2010/08/19 01: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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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不好意思...針對這點...小妹有不同的見解... 民法有種法律行為稱之為:脫法行為. 就是只為了達到心中所想的目的...用迂迴的方式逃避法律規定.稱為:脫法行為. 脫法行為是合法的(又分兩種). ========================脫法內容實質探討===========.
(還有1568個字)

推噓2(12推 10噓 65→)留言8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FWillie時間14年前 (2010/08/19 02: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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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清楚點吧,你這樣說我根本就覺得你不懂甚麼叫做脫法行為. 還說什麼脫法行為是合法的,天啊!. 給你網址. http://www.angle.com.tw/subject/subjest05.asp. 「當事人為迴避強行法規之適用,以迂迴方法達成該強行法規所禁止之相同效果之行為,乃學說上所稱之脫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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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推 1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bertElvis (收相聲瓦舍VCD)時間14年前 (2010/08/19 08: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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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應該說. 脫法行為,是形式上合法的行為,但是本質卻又達到其違法之目的。. 大部分的脫法行為,目前無法可管。. 節錄自下面網址. 「脫法行為的問題,實際上就是法律解釋的問題。就民法而言,一個獨立脫法行為. 的理論根本不能存在。」即如實務見解所認為「當事人為迴避強行法規之適用,以. 迂迴方法達成該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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