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爆卦] 5/14又準備有醫藥大戰了...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 (K5)時間17年前 (2008/05/10 22:34), 編輯推噓7(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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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edstudent 看板] 作者: mk (誠徵外拍麻豆~~~)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爆卦] 5/14又準備有醫藥大戰了... 時間: Sat May 10 20:29:07 2008 連結網址:  http://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1&t=14264 Title:5月14日藥界想在立法院開公聽會藉藥價差強推單軌制 立法院法制局將於97年5月14日上午召開「從藥價差探討解決全民健保財務問題之修法 建議」(如附加檔案)。 假藉由藥價差之修法,實際將醫師具有處方調劑權之醫師法第14條予以刪除,並 修正藥師法第102條︰醫師之調劑權予以取消,朝醫藥分業單軌制度實施,影響 醫界甚鉅,懇請各位醫界前輩們儘快提供寶貴意見,不勝感激! == 藥界經由立法院假藥價差之名,行藥事相關法規修法之實,強制處方釋出, 枉顧病人選擇調劑處所的權利,以遂行醫藥分業單軌制。 內容包括: 1.醫院、診所門診部分處方一律釋出給藥局 2.管制藥一律由藥師處方(醫師、牙醫、獸醫都不行) 3.緊急調劑權刪除 == 以下節錄2002年有先見之明的醫師所發表的意見 http://www.maillist.com.tw/maillist/file/t/twtoday/20020725193747.html .................................... 3)衛生署醫字第一一六O五四O號解釋函:  醫療工作之診斷、處方、手術、病歷記載、施行麻醉等醫療行為,應由醫師親自執  行,其餘醫療工作得在醫師親自指導下,由輔助人員為之,但該行為所產生之責任  應由指導醫師負責。所謂醫師之輔助人員,係在醫師指導下協助醫師為醫療行為之  人員。 4)準此,醫師依法當然得為全部之醫療行為,並包括調劑、給藥之固有醫療權,殆無  疑義。 故醫師法第十四條規定:醫師對於診治之病人交付藥劑時,應於客器或紙包上將處 方號碼、年月日、用法、病人姓名及自己姓名或診療所逐一註明;旨在規範醫師調 劑、給藥之注意事項。而此項調劑給藥醫療行為之權利,亦不宜由次階層之法律, 加以剝奪之。 5)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  醫師以診療為目的,並具有本法之調劑設備者,得依自開處方,親自為藥品之調劑。  全民健保險實施二年後,前項規定以在省(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無藥事人員執業之  偏遠地區或醫療急迫情形為限。本條第一項規定醫師需親自調劑,而不得委由醫療  輔助人員為之,是否妥當﹖仍待釐清。  惟第二項規定則明訂一定之客觀環境下,醫師不得親自為調劑之行為,係由次級之  下屬法規,直接剝奪醫師固有醫療上之調劑、給藥權,且違反其上級基本之醫療法、  醫師法之相關規定,應屬無效或嚴重瑕疵之立法。  此種剝奪醫師固有之調劑權,並無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  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亦屬侵害醫師在憲法第十五條所保障之工作權,自屬  違憲,應立即改變之。  所謂「醫藥分業」是我國為了剝奪醫師調劑權去成就藥師調劑權所獨創的名詞,世  界所有的國家沒有不強調如何讓醫藥兩業共同合作去為病人服務的。在美國,醫師  不僅有調劑權,可以調劑,而且由於病人的要求,醫師調劑給藥的狀況正日益增加。  雖然在該地診所進藥成本比藥局高,診療費又為台灣的七八倍。  醫師們並不熱衷於此。但卻可以明確的了解,為了保障藥師的調劑權而強制剝奪醫  師的調劑權和工作權是違法違憲而且侵害百姓就醫基本權益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236.3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236.38 ※ 編輯: mk 來自: 218.163.236.38 (05/10 20:29)

05/10 20:32,
哀 無言以對...到底要亂搞到何時才會倒??
05/10 20:32

05/10 20:46,
醫界一定要強硬起來對抗醫藥分業
05/10 20:46

05/10 20:47,
這樣以後值班就有人陪了 科科
05/10 20:47

05/10 21:00,
參考日本吧 醫藥不分業的發明國
05/10 21:00

05/10 21:01,
1990年代末期開始推動醫藥分業 現在也很成功了
05/10 21:01

05/10 21:20,
你退一尺, 別人就進一丈
05/10 21:20

05/10 21:22,
日本藥局沒有處方簽就自行調劑抓到會重罰唷...
05/10 21:22

05/10 21:23,
台灣呢?? 遇台就彎...
05/10 21:23

05/10 21:33,
什麼是管制藥要給藥師處方阿?
05/10 21:33

05/10 21:44,
其實這些問題 日本在推行的時候也都經歷過
05/10 21:44

05/10 21:44,
身為醫藥不分業的發明國 日本之前的藥師處境
05/10 21:44

05/10 21:46,
其實跟台灣差不多... 養成也是以製藥人才為主
05/10 21:46

05/10 22:09,
推kmunatural 可參考日本近年醫療界的轉變
05/10 22:09

05/10 22:10,
這就是所謂的...趁火打劫?
05/10 22:10

05/10 22:10,
且本文有很多意識形態用語 實際上醫藥十大先進國家沒有一個
05/10 22:10

05/10 22:10,
不是實行醫藥分業 實際上台灣這些做法也是在向先進國家看齊
05/10 22:10

05/10 22:12,
要實施醫藥分業 就要嚴格取締藥局販售處方藥
05/10 22:12

05/10 22:13,
去藥局包藥比去診所看診還貴 這樣可以消除藥價差 真是笑話
05/10 22:13

05/10 22:15,
要向先進國家看齊 先看看人家是如何尊重醫師的處方權
05/10 22:15

05/10 22:20,
樓上說得很合理 現在確實很多藥師無法抗拒原文所說的一句話
05/10 22:20

05/10 22:21,
"由於病人的要求"... 也只能要求政府嚴格取締
05/10 22:21

05/10 22:22,
台灣另外有一項問題 就是無法保證醫師真能"親為病人調劑"
05/10 22:2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33.172

05/10 22:46, , 1F
不送了 慢走
05/10 22:46, 1F

05/10 23:00, , 2F
希望衛生主管機關能加強取締藥局販售醫師處方藥
05/10 23:00, 2F

05/10 23:06, , 3F
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
05/10 23:06, 3F

05/10 23:11, , 4F
醫學生到處po藥師都很貪心藥局都違法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05/10 23:11, 4F

05/10 23:13, , 5F
難為了這麼多醫藥界的前輩默默做自己該做的事
05/10 23:13, 5F

05/10 23:14, , 6F
真的是很哀傷的事 唉
05/10 23:14, 6F

05/10 23:38, , 7F
我想請問一下...醫師法次階層的法律是什麼?高階是什麼?
05/10 23:38, 7F

05/11 00:34, , 8F
溝通是無效的~只能從制度面來做大家都很努力在推的~
05/11 00:34, 8F

05/11 01:15, , 9F
希望大家多加注意阿 很怕醫界又會做出什麼事情= =
05/11 01:15, 9F

05/11 01:51, , 10F
實在不知道有哪一個藥師不尊重醫師的。
05/11 01:51, 10F

05/11 01:51, , 11F
如果醫界一直這樣仇視藥界,最後社會觀感差的不知道是誰
05/11 01:51, 11F

05/11 01:52, , 12F
但老實說,我所遇到的醫藥界大部分還是互相尊重,只有
05/11 01:52, 12F

05/11 01:52, , 13F
「某」人吧,蠻好笑的,到處毀謗藥師,可能以前被藥師
05/11 01:52, 13F

05/11 01:53, , 14F
甩過還是怎樣羞辱過吧,蠻可憐的
05/11 01:53, 14F

05/11 02:06, , 15F
我也希望互相尊重 但看了醫聲論壇的文章就不這樣想了
05/11 02:06, 15F
yclai1:轉錄至看板 medstudent 05/11 10:44

05/11 12:54, , 16F
嘴巴說不要 修法倒是挺誠實的 藥師唷~科
05/11 12:54, 16F

05/11 12:56, , 17F
門診部分處方釋出給藥局??
05/11 12:56, 17F

05/11 12:56, , 18F
醫師緊急處方權刪除?以後藥師記得半夜值班耶
05/11 12:56, 18F

05/11 12:56, , 19F
否則病人死翹翹了不知道誰的責任
05/11 12:56, 19F

05/11 13:20, , 20F
藥師半夜都有人在值班好嗎 你半夜掛急診也是藥師開的藥
05/11 13:20, 20F

05/11 13:22, , 21F
你以為只有醫師護士在累嗎?
05/11 13:22, 21F

05/11 17:44, , 22F
to drumpson 可以的話我也希望偏遠地區半夜醫生自己拿藥
05/11 17:44, 22F

05/11 17:45, , 23F
這樣就不用被醫院凹上無恥的on call班了 科科
05/11 17:45, 23F
文章代碼(AID): #189RAAHS (pharma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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