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持續教育學分的計算?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 (旅行可以拋棄悲傷)時間16年前 (2010/02/25 23:58),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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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打算在年後換工作 想請問大家, 我之前在醫院工作使用的48小時學分, 能否跟隨我一起到新的工作地點使用? 還是我得再重修呢? 想請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2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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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都換成"點數"了嗎? 6年15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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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實施了嗎? 因為新工作3/01就要簽約,想確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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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囉 不過如果沒有中斷執業不需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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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講的是繼續教育辦法的規定 健保的要點還沒廢掉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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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點數如何認定?有 溯及既往? 有包含實習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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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問公會吧 比較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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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XfuiJe (pharma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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