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處方箋不標藥名…為何醫界譁然?藥界大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cisbpmtw (cisbpmtw)時間4月前 (2024/08/04 14:39)推噓3(3推 0噓 8→)留言11則, 5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136537
聯合報/ 記者
賴昀岫
/台北即時報導
健保署預計10月起,牙科診所開立藥品處方箋,將由商品名改為成分名,醫師公會全聯會
等九大醫事團體今發起抗議,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回擊,一旦開成分名
,背後700億藥價差弊端就會出現,「就好像咬在嘴巴的肉,你要把它挖出來,他會抗拒
」,以成分名開立處方箋是國際潮流,醫療人員不該因此綁架民眾。
健保署長石崇良今表示,所有政策的改變一定是以民眾利益與醫療品質為優先,此次變革
考量民眾就醫習慣與醫師行為,思考範疇有三大部分,第一,民眾看牙齒9成都是在診所
,僅有不到1成在醫院。第二,牙科用藥比較單純,主要是抗生素、消炎、止痛。第三,
牙科處方箋99%都是在社區藥局拿藥,因此為方便民眾拿到藥、醫師開立處方更簡便,不
用選擇商品。
黃金舜表示,此次健保署的改革,起因是台灣長期缺藥,探究根本原因為,處方箋都是開
立藥品商品名而非成分名,當特定品牌的藥物缺藥,就會引發「缺藥事件」釀民眾的恐慌
。
黃金舜表示,當醫師能決定處方箋上藥品的品牌,便可能使藥商受制於醫師,進而產生藥
價差、由醫師決定開特定品牌的藥,掌握特定廠商提供特定藥品,相互牽制之下,醫院與
藥廠就有辦法議價,進而出現國內700億的藥價差。
黃金舜說,過去醫界不斷提出,因部分健保給付偏低,醫院才要透過藥價差,補健保給付
的不足,但醫界又提出健保點值要1點1元或0.95元。如果政府配合保障0.95,同時又得給
付700億藥價差,等同是一手拿點值補貼、一手拿藥價差,他認為藥價差是醫院不該拿的
錢。
黃金舜說,醫界口口聲聲說,台灣的本土產業製藥品質不好,但台灣是亞洲第一個通過
PIC/S GMP的國家,任何學名藥要進到市場,一定經過食藥署嚴格把關,何況台灣本土的
學名藥,外銷的比例高,台灣本土製藥產業不應該如此被抹黑、汙名化,醫療人員要全體
一條心,支持本土的國產藥品學名藥。
總統賴清德提出的健康台灣政見,盼台灣藥品供應鏈有韌性,黃金舜說,台灣健保再不改
革將面臨崩潰,站在藥師公會的立場上,「我們支持政府,健保要大力改革」。
黃金舜表示,醫界的反對我可以理解,畢竟每項改革的推動,都可能會傷害到某些既得利
益者,「就好像咬在嘴巴的肉,你要把它挖出來,他會抗拒」。處方箋開立成分名是國際
潮流,醫師開立藥品成分的處方箋後,由民眾選擇到鄰近的社區藥局調劑,讓民眾有選擇
權,但民眾長期被醫醫療人員綁架,「醫界怎麼可以一手開處方,一手就決定藥品的利潤
,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黃金舜指出,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也說,處方箋開立成分名是國際潮流,為什麼全世界,
包括先進的國家,都一直鼓勵使用學名藥,唯獨台灣要違背整個國際潮流?
==============================
我是一般民眾 看到新聞 還去把藥單拿出來看
上面印的還真是藥廠的藥名 而不是有效成分名
我的理解是 如果印的是某藥廠的藥名
去社區藥局拿慢性處方簽第二與第三次用藥時
社區藥局就只能開藥單上開的某藥廠的藥
但若印的是有效成分名
那社區藥局就能決定開哪個藥廠的藥 只要有效成分跟藥單一致
意思就是說 醫師只能掌握第一次開哪個藥廠的藥
第二與第三次就變成由社區藥局決定
影響醫師過大 為避免反彈 所以先從牙科用藥開始
不知理解是否正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78.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armacist/M.1722753558.A.4D9.html
※ 編輯: cisbpmtw (111.242.78.62 臺灣), 08/04/2024 15:20:20
推
08/05 07:51,
4月前
, 1F
08/05 07:51, 1F
→
08/05 07:51,
4月前
, 2F
08/05 07:51, 2F
→
08/05 07:51,
4月前
, 3F
08/05 07:51, 3F
→
08/05 07:51,
4月前
, 4F
08/05 07:51, 4F
→
08/05 07:51,
4月前
, 5F
08/05 07:51, 5F
推
08/06 00:31,
4月前
, 6F
08/06 00:31, 6F
→
08/08 15:38,
4月前
, 7F
08/08 15:38, 7F
→
08/11 17:42,
4月前
, 8F
08/11 17:42, 8F
推
08/13 09:15,
4月前
, 9F
08/13 09:15, 9F
→
08/13 09:15,
4月前
, 10F
08/13 09:15, 10F
→
08/13 09:15,
4月前
, 11F
08/13 09:15,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pharmacist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