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已找到新房子,租金怎麼算?
各位板眾您好:
目前我的舊套房租約是12月18到期
11月3號時,恰巧找到想搬進的新套房,於是隔天便打電話告訴房東:
想要先訂下此房間,也於今天晚上剛付完訂金。
如果是您,新舊房搬出入的時間差,也就是這中間一個半月的租金,
您會怎麼處理?會比較合理:
1.付訂金,但直接簽約時新房押的租約日期從12月18日開始。
2.付訂金,但中間新房東損失的一個半月租金,與房東各付一半
(這是我主動提出,因為覺得差太久,不好意思)
3.付訂金,簽約時押的租約日期改為11月底提早搬入。
不再幫忙負擔空置時的租金
麻煩大家不吝給予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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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9.19.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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