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買賣不破租賃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披著虎皮的小綿羊)時間18年前 (2006/11/30 22: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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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uriant (微笑)》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有相關經驗的版友@@ : 情況如下: : 1.訂約時,房屋所有權人是房東的兒子,即訂約人是"媽媽"~ 沒關係.只要房東本身是同意他媽媽代理.那租約就合法 而且租約也過半年了 房東很難主張他媽是無權代理的情況把房屋租給你 除非從頭到尾他都不知情 : 2.與房東租約定為一年 ,到期日為明年6月底! 那依法.你們有權住到明年6月底 其間不管房東因為想住.想賣 那都屬房東的事和你們無關 你們付房租就住下去吧 : 3.日前接到房東通知,因為房子賣出要求我們12月中就搬走! 關於這點.你們有權拒絕 : 4.幾次跟房東溝通.房東除了只說"願意"不扣壓金 全數歸還我們外 : 似乎不願意多做其它的賠償..只表示他也很為難之類的場面話. 關於這點.合理.旦也許不合情 為什麼合理.因為本來就沒規定提早解約房東該付違規金吧? 而且在租約存在期間.房東是無權提前解約的 所以除非你們同意.不然誰理房東賣不賣房子.住下去就對了 而且你們的租期內.房東無權帶人來看房子(你們承租的區域) : 5.後來經由房東了解原來兒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經私下 : 將房子過戶給其 妻子的名下..而該妻子已打算將屋子賣掉換取現金 : (因為老公患癌症即將過世). 那不重要.那是他們的問題.你們可以不與理會 : 6.所以本來的"房東"因為 無權過問媳婦 所以要求我們搬走!! 那不重要.那是他們的問題.你們可以不與理會 : 想請問的是: : Q1.我們沒有直接跟房屋所有權人簽約,或沒有要求他母親出示 : 想關權利授與的証明,而茂然跟他母親簽約 是不是已經使我們的 : 租約關係無效? 看最上面.我一開始有說明了 : Q2.該房子的過戶和賣出的情況 是否就沒有辦法行使"買賣不破租貸"呢? 你們的情況應該是服合買賣不破租貸原則所保護 所以不要理房東.住就對了 : Q3.是不是我們也只能怪自已簽約不夠謹慎,導致權利受損,還是有其它 : 方法可行? (  ̄ c ̄)y▂ξ就住吧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49.1
文章代碼(AID): #15RkHj5c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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