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買賣不破租賃的問題
※ 引述《souriant (微笑)》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有相關經驗的版友@@
: 情況如下:
: 1.訂約時,房屋所有權人是房東的兒子,即訂約人是"媽媽"~
沒關係.只要房東本身是同意他媽媽代理.那租約就合法
而且租約也過半年了
房東很難主張他媽是無權代理的情況把房屋租給你
除非從頭到尾他都不知情
: 2.與房東租約定為一年 ,到期日為明年6月底!
那依法.你們有權住到明年6月底
其間不管房東因為想住.想賣
那都屬房東的事和你們無關
你們付房租就住下去吧
: 3.日前接到房東通知,因為房子賣出要求我們12月中就搬走!
關於這點.你們有權拒絕
: 4.幾次跟房東溝通.房東除了只說"願意"不扣壓金 全數歸還我們外
: 似乎不願意多做其它的賠償..只表示他也很為難之類的場面話.
關於這點.合理.旦也許不合情
為什麼合理.因為本來就沒規定提早解約房東該付違規金吧?
而且在租約存在期間.房東是無權提前解約的
所以除非你們同意.不然誰理房東賣不賣房子.住下去就對了
而且你們的租期內.房東無權帶人來看房子(你們承租的區域)
: 5.後來經由房東了解原來兒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經私下
: 將房子過戶給其 妻子的名下..而該妻子已打算將屋子賣掉換取現金
: (因為老公患癌症即將過世).
那不重要.那是他們的問題.你們可以不與理會
: 6.所以本來的"房東"因為 無權過問媳婦 所以要求我們搬走!!
那不重要.那是他們的問題.你們可以不與理會
: 想請問的是:
: Q1.我們沒有直接跟房屋所有權人簽約,或沒有要求他母親出示
: 想關權利授與的証明,而茂然跟他母親簽約 是不是已經使我們的
: 租約關係無效?
看最上面.我一開始有說明了
: Q2.該房子的過戶和賣出的情況 是否就沒有辦法行使"買賣不破租貸"呢?
你們的情況應該是服合買賣不破租貸原則所保護
所以不要理房東.住就對了
: Q3.是不是我們也只能怪自已簽約不夠謹慎,導致權利受損,還是有其它
: 方法可行?
(  ̄ c ̄)y▂ξ就住吧
: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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